145. 由来(2/2)

议。

以上叙述,告诉我们一些重要讯息,即:

(1)内移乌桓较鲜卑易于役使,但数较少;

(2)乌桓与鲜卑虽同种同文,但常为仇敌,敌对时多,合作时少;

(3)鲜卑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较低,大体还处在封建制阶段初期,生活及生产工具仰赖外地输,尤重视铁的输,但仅凭军事掠夺,难以保证需求,故需与汉互市;

(4)东汉政权以自己之地大、多、物丰,面对少数民族的敌对行动,仍不能不发夷兵以制夷,其原因决非汉不能战斗,实缘汉统治阶层腐化所致。

不过,上述记载笼统地指责鲜卑等少数民族“不拘信义”,只知钞略,也有片面之处。

史实表明,当时有些地方官吏,由于措施得当,受到这些少数民族的拥护,做到相安无事。

如曾任护鲜卑校尉的牵招、曾任护乌丸校尉及护匈中郎将领并州刺史的田豫等均得到有关民族的拥护和思念。

我们在这里举出一段有关鲜卑和田豫的佳话。

据《三国志》卷26《田豫传》引《魏略》载正始(240—248年)初年:

鲜卑素利等数来客见,多以牛马遗豫,豫转送官。

胡以为前所与物显露,不如持金。

乃密怀金三十斤,谓豫曰:“愿避左右,我欲有所道”。

豫从之,胡因跪曰:“我见公贫,故前后遗公牛马,公辄送官,今密以此上公,可以为家资”。

豫张袖受之,答其厚意。

胡去之后,皆悉付外,具以状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