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12)(1/12)

第七章 生的歧途 第一节

有一句顺溜,单道那 生的态度,名为《莫要恼》莫要恼,莫要恼,烦恼之 容易老。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世间万事怎能全,可叹痴愁不了。

任你富贵与王侯,年年处处理荒

放着快活不会享,何苦自己等烦恼。

莫要恼,莫要恼,明月晴尚难保。

双亲膝下俱承欢,一家大小都和好。

粗布衣,菜饭饱,这个快活哪里讨?

富贵荣华眼前花,何苦自己讨烦恼。

大意就是活一世,岂能尽如意,保持一个乐观向上的 生态度还是万般重要的,想来这话不无道理。

聂小雨走了,带走了一个曾经最瑰丽的 生梦想,尽管这个梦想最终以悲剧收场,但它毕竟改变不了什么,李家庄的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道水,那西北风照常刮着,们依旧大棉袄、二棉裤,奔袭在辽阔的黑土地上,播撒下了一身汗水,也播散出了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

单志刚经历了聂小雨的事件后,越发的成熟了。小兰曾不止一次地问他:“小雨长得那么漂亮,气质和容貌都比我强多了,你咋就不动心?”

单志刚看着小兰,认真地回答:“小雨是很漂亮,可她年龄和我相差好几岁,我怎么忍心对她有非分之想?再说了,我的心里已经容不下别了,只有你一个。”

说到这里,单志刚揽过小兰的肩膀,一副的样子。小兰羞涩地低下了,心想自己死心塌地的跟着这个男子,他终于没有辜负了自己的一番意。

其实,在这个家中,小兰还真是付出了很多。不消说每天要参加生产队的正常劳动,而且还得照顾好一家老小的起居饮食,若那一帮儿都是自己生养的还好,偏偏二嫂的两个孩子也由他带着。小兰生来就不是一个花花肠子的,一样的孩子不会两种方式对待,大龙二龙虽不是她的亲骨,但却比那亲生的还要上心。乡亲们看在眼里,都将那大拇指竖得高高的,哪一个不夸赞小兰的贤惠,都说单家好福气,摊上了这么一个贤孝的儿媳。也许正因为这样,单志刚和小兰的感才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任凭聂小雨对单志刚万般痴,可就是不进一根针去。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眼见着那子一天天地好了起来,单志刚在生产队的地位也愈加牢固,乡亲们敬重他这个队长刚直不阿、说一不二,都把他当作首领一样看待,凡事也少不了要他出露面。这时,志刚也如愿以偿地了党,公社书记马贵有意提拔他,无意中给了他很多关照,志刚此刻走的可谓是顺风顺水。

那时候东北农村有一个习俗,就是子过得较好的农户,逢年过节的都要杀猪以示庆贺。而杀了猪之后,少不了要请周围的亲友吃上一顿,而在所有的被请者之中,少了谁都可以,唯独不能少了生产队长,因为请队长去吃猪,一来显得自己有面子,二来也为将来能得到队长的一些关照,这在当时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单志刚虽然不是一个贪吃的,但是每每乡亲们的盛邀请,他也不好太过拒绝,因为他知道偶尔去参加一下,也会融洽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不过有些家的猪志刚还是不想去吃的,那王二迷糊就是一例,他家的子过得本来就困难,忒多年都没有杀过一猪,今年好不 容易喂养了一,一狠心杀了,没想到却还是一豆猪。当王二迷糊兴冲冲地来找单志刚吃时,单志刚着实挠,他是真的不想去,一来觉得那豆猪难以下咽,二来认为王二迷糊家的子实在过得困难,不忍心吃他那一。王二迷糊看志刚犹犹豫豫的样子,都要哭了,拽着志刚的胳膊就不撒手,这个老实的庄稼想法很是简单,如果这顿猪他请不到志刚,那他就会被屯邻们看不起,说到底这是一个面子问题啊!

单志刚看到王二迷糊焦急的样子,知道他是诚心诚意要请自己的,如果不去反倒伤了和气。再三推辞不过,也就答应了下来。那王二迷糊兴高采烈地在前面走着,单志刚跟在后面,两个一前一后样子颇为滑稽。尤其那王二迷糊,在农村属于窝里窝囊的角色,你看他穿着那一身仿佛捡来的衣裤,一步一踉跄的样子,就像得了脑血栓后遗症,难怪们都管他叫王二迷糊,这要是窝囊起来,从到脚看着都不舒服。想当初李福跟他媳翠花的事皆知,他也心甘愿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起了活王八。据说有那么两次,他将李福和翠花都堵在了自家的炕上,眼见着两个在那一上一下地捣都没有说啥,装作没看见转身走了。所以啊,这就是不一样,像王二迷糊这样的男一辈子活在世上究竟是图个啥?也不知道他的心里是咋想的。

志刚随着王二迷糊进了的院门,只听他冲着里面高声喊了一句:“翠花,来客了,快放桌子吧!”

志刚被王二迷糊高亢的嗓门弄得一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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