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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党员先进
这句话,本意是好,但实际上却是有些行不通的,寄希望于公务员的道德自律也是不尽可靠的。
因为道德只是一种观念,一种主观的东西。
们的道德评价也只是属于主观的范畴。
这就是说再明确的道德标准也也是模糊的,所谓道德自律是不可靠的。
们沿袭千年的用
制度,就是选拔圣
来治理百姓,如举孝廉之类。
,不同于机械,
的意识是可变的,即使你选拔的评价是客观而公正的,也不能担保选出的圣
不被异化。
更何况我们的选拔和评价也是一种扩大的感觉呢。
像海瑞之所以接近我们对公仆要求的“清官”的标准,并不意味他有多么高尚,他的主观世界是多么符合道德的规范。
他之所以能作到这样,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制度上的有效的对于权力的制约,包括体制的制约、法律的制约和舆论的制约及个
的自律。
现在的苏南,显然是像很多
部一样被资本主义给腐蚀了,但他与他们最大的不同就是,不贪财,做实事,只为当官而做官,虽然风流了一些,但这些纯属是个
非理
的行为,是不能用来上纲上线的。
有统计数据显示,在落马的贪官中,95%以上都有
。
看来“十成贪官九成色,还有一成是阳痿”的坊间顺
溜,还是真实地反映了官员喜欢
搞“不正当男
关系”的事实。
在改革开放前,男
关系问题是官场之大忌,普遍认为是官员从政的致命伤、夺命枪。
无论是谁,只要一沾上男
关系,不管你能力有多强,后台有多硬,就有可能断送自已的美好前程。
虽然当时也有胆大妄为的好色之徒以身试法,可毕竟这等事风险系数太大,纵然有
有心偷
,但偷
后果之严重确实让
如履薄冰,胆战心惊。
然而,到了今天,这种为偷
而丢官的现象似乎已经基本绝迹,男
关系不再是影响官员升迁的重大因素,即便有些官员东窗事发,男
关系方面的问题往往也构不成定罪量刑的要件。
如此宽松的政治环境,使得官场与
场之间建立起了朝发夕至的城际直通车,对于有这种
好的官员来说,可以说是如久旱逢甘雨,久涝见晴天。
正因为如此,好色官员的好色行为甚至达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一夫两妻、一夫多妻的官员比比皆是,而且一点都不隐蔽。
更有甚者,在个别地方,个别官员不但不以自已好色为耻,反而以自已好色为荣。
在休闲娱乐场所,在朋友聚会之中,在觥筹
错之际,有
的竟然公开吹嘘自已的
能力,公开自已的
史,直叫听者为之侧目,崇拜者为之动容。
而最引起广大
民群众不满的是,个别好色官员不但没有因为自已好色而丢官,反而因为自已好色而升迁。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一些清廉正派的官员反而得不到重用,被社会上的
瞧不起而另眼相看,被组织部门说成是没有工作能力而没有机会升官。
有
认为,没有
的官员之所以得不到重用和被
看扁,是因为这样的官员没有钱包养
,因为没有钱包养
,所以也没有钱给上级送礼、向更大的官员行贿。
而在个别领导眼里,没有
的官员是因为缺乏开拓
,没有创新的胆量,所以也就成了没有能力的象征。
对于这种极为反常的社会现象,有学者尖锐指出,某些地方用
机制的不公开和不透明,以及缺少
民群众的有效监督,才导致了这种病态现象的发生。
其实也正是这种不正常的病态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腐败的进一步加重。
大凡养了
、包了
、有了不正当男
关系的官员,一般不可能掏自己的腰包、花自己的钱财,但是又遏制不住自己的
欲色念,于是便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单位公款、伸向了行贿之
,从而一步步滑向犯罪
渊。
而那些与官员偷
的
之仁们,是不可能真的
官员的
,乃是
官员手中的权和所拥有或能换来的钱,甚至
脆指示官员去贪污受贿、违法犯罪,“红颜祸水”用在官员
身上最恰当不过。
不正当
往,尤其是不正当男
往,是官员腐败堕落的“催化剂”。
鉴于此,将官员是否有不正当男
关系、有没有包养
、身边睡着几个美
,作为反腐倡廉的突
,作为考验
部是否德才兼备的重要条件,实在很有必要。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色贿也是行贿已经越来越被法律专家和司法部门所公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公务员包养
的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撤职,二是开除。
但是,这方面的实践不多,执行的也不够。
因此,原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邓宗生因为“不正当男
关系”被撤职,具有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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