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专一的男人【4千】(2/3)

是会七国语言的高端外语才。

他还用不同的语言展示了一下,直接把周鹤轩给听傻了。

“这样也能学会外语,你还真是个语言天才。”

周鹤轩感叹道,他旋即还为陈浩考虑:“你要是想学外语,请自便,不用顾及我的感受。”

陈浩端起啤酒饮了一,拒绝了:“不了,我现在有稳定的感,拈花惹简单,东窗事发就后悔莫及了。”

以前,他的心没有归属,大家都是露水缘,自然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但现在,他想收手了。

周鹤轩诧异的看陈浩,这倒很出乎他的意料。

年少英俊多金的男,总是心比天高,能克制住自身欲望的,非常少见。

以周鹤轩的经验来看,一般来说,这样的男能成大事。

周鹤轩本也不喜欢沾花惹,于是乎,在这个充满荷尔蒙的俱乐部里,两个大男喝着酒水聊。

不远处,一位穿着露的红衣郎,盯着陈浩看了好一会。

此刻款款的直接走上前来,贴身坐下,饱满的胸脯直接贴在了陈浩结实的手臂上。

红衣郎娇滴滴的询问道:“嗨,帅哥能请我喝一杯吗?”

周鹤轩还没见过,在这种地方有倒追男的,但确实是发生了,

他饶有兴趣的看着二:“看来你说的是真的,英俊的小伙子。”

类似的事,发生过不是一次两次。

陈浩非常有经验,从桌上端起一杯威士忌递给红衣郎:“很抱歉士,今晚已经约了。”

红衣郎内心颇为失望,她已经确认了自己观察的是对的,身边的男不仅英俊,还非常有力量。

本想今天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看样子是泡汤了。

“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不要忘了我。”

留下了一张纸条,热如火的红衣郎,在陈浩脸颊上吻了一下,端着酒娇笑的离开了。

陈浩随手一搓,把纸条扔进了酒杯里,拿湿巾擦着脸上的红印。

太英俊,太受欢迎,有时候不见得是好事。

周鹤轩愈发对陈浩刮目相看了,吸引是本事,也不乏有能做到。

刚才的红衣郎,身材热辣,样貌能打八分,在这个场子里,也是少有的美

陈浩居然拒绝了,送上门来的鲍鱼不吃,还真够有定力的。

阿布拉沙结束了一段热舞,杯里的酒喝光了,要再拿一杯。

回来时正巧看到那一幕。

他一坐下就哇哇的怪叫:“哦,刚才那个身材火的红衣郎,是找你搭讪了吗?”

周鹤轩话道:“那看上了陈浩,想与他共度良宵,可他居然拒绝了。”

阿布拉沙惊叹道:“哦,天哪,不是吧?那么漂亮的美,送上门来你都拒绝了。”

陈浩知道这么做不符合普通男的认知,但也不至于让如此惊叹吧?

他认真的回答道:“我有更漂亮的朋友,所以看不上别的,这总行了吧。”

他找,早就过了单纯流的阶段。

更注重灵魂和心灵的契合。

阿布拉沙显然把他的话当真了:“是伊万的儿吗?如果是她的话,那就说得通了。”

生怕别不了解况。

他对周鹤轩详细的描述:“伊万魁梧的像西伯利亚灰熊,但他的儿娜塔莎生得十分貌美,有七分像大明星小甜甜布兰妮。

谁要是有那样漂亮的朋友,恐怕也不会对庸脂俗动心了。”

一提酷似小甜甜布兰妮,周鹤轩当即回想,第一次见面,陪在陈浩身边的金发郎。

他看陈浩的眼神似乎在说:你就装吧!有那么漂亮的朋友,谁还会看得上庸脂俗呢?

“随你们怎么想。”

他陈浩做事,何须向解释?

拿着啤酒瓶子又饮了两,陈浩的目光不经意间的望向舞台。

刚才还和郎戏耍的李古北,此时居然不在了。

“他呢?”陈浩问周鹤轩。

周鹤轩看见不见了,也没在意:“可能是去卫生间了,一会儿就回来。”

等了将近二十分钟,两聊着天,不知不觉都喝完了一瓶啤酒。

还没见李古北回来。

倒是等到了两个来者不善的黑大汉,其中脖子上纹着一只饿狼的黑说:“你们就是李博士的朋友?”

周鹤轩心里咯噔一声,暗叫不好,一看这就不是什么好,李古北不会是招惹什么了吧?

他硬着皮承认了:“是,他出什么事了吗?”

大汉露出一白牙,看得出来找到了目标,非常高兴:“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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