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李守案(中)(1/4)
刘县令有些心虚,“因为李守每次和刘雪私会,害怕被
发现认出,都是带着一个面具,故而其余证
也只是从其身形大体来判断,并未亲眼见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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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刘雪的丫鬟和刘府后门的门房倒是见过李守,但是门房被李守所杀,但是真正确认见过李守真容的,只有她一个
。我们也是通过她的证言,确定了李守。”
刘县令的话让杨清源和狄知远瞬间严肃了起来。
这件事
看似合理,但其实却很诡异。
李守和刘雪,担心别
发现私
,所以才戴上面具,来掩藏身份。
但问题是,李守为什么要掩藏面容和身份?!而不是选择遮掩行踪。
大周虽然民风开发,服饰多样,但是未婚先孕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
李守和刘雪若是真的有心遮掩,也该遮掩两
之间的关系,防止有
看见两
私会。
仅戴上面具不仅仅不能遮掩两
的关系。若是被
发现,刘小姐的闺房之中有一个戴着面具的男子出
,反而会适得其反,引得更多风言风语。
这不合常理。
“那你们就据此为证据!?”狄知远质问道。
杨清源则是继续翻看卷宗,想到之前在刑部看到的案卷,两相印证。
官府在李守的家中搜出了一件血衣和脏银。
这件血衣是一件内衫,而留在刘府门上的却是锦衣外袍的碎片,说明凶手杀
之时穿的是内衫,杀完
之后又披上了外袍。
刘雪和李守已有肌肤之亲,是何缘由,让李守痛下杀手,将刘小姐杀害?!
那李守将血衣和脏银藏在家中,说明他曾经回家换下了血衣。
如此第二个不合逻辑的地方就出现了。
如果李守换过衣服,那么为何没有注意到背上一处被撕开了一个
子?
杨清源刚刚验看了锦袍,那一道缺
十分明显,若是李守真的曾经换下衣服,绝对不可能察觉不到!
那么李守为了明知锦衣
了还要继续穿呢?!
“刘县令,你们抓捕李守的时候,他是穿着这件衣服吗?!”
“额,并非如此,当时的李守只穿了一件外衣,他因为欠下赌坊老板三千两的债务,被赌坊的抓了起来。”
“三千两?!”
杨清源喃喃自语,随后对万年县令说道,“刘县令,还请你继续说!”
“被抓之时,李守已经被赌坊之
,打得鼻青脸肿,不成
形,要不是六扇门的捕快及时赶到,他就被
打死了!”
鼻青脸肿,不成
形。
杨清源和狄知远都捕捉到了这个关键词。
“怎么刘县令不曾看清李守的长相?!”
狄知远也质问道,“难道刘县令仅凭身形大概,就判断此
是凶手?!”
坐于下首的刘县令,再次紧张了起来,“二位大
,我们是验明李守正身的。虽然李守的容貌被毁,但是我们通过李守之前参与府试之时留下的指印与被抓之
对比,可以确认,确实是李守本
无疑。”
万年县令指着一旁的证物袋说道。
杨清源从一个袋子中取出了三份物证,分别是李守府试之时的指印,验证李守身份的指印以及李守被斩首之前,验明正身的指印。
杨清源道瞳在身一眼扫过,便知道这是同一根手指按下的指纹。
的样貌可以易容,但是
的指纹难以伪造。
杨清源和狄知远陷
了沉默,这个案件看似荒诞,但是就案子本身来说,证据链比较完整。
李守家中的血衣,脏银;三河村外河中的凶器;李守的
损锦衣。
虽然逻辑上有诡异之处,但是以上物证作为判案的证据已经足够了!
大周官员定案的主观标准,并非是排除其他合理怀疑,只要证据链完整,可以基本确认事实,便可定案。
而李守案,查到现在,证据算是确凿,所有的怀疑,都只是杨清源和狄知远的推测。
以推测对抗物证,不可取也!
杨清源和狄知远又询问了几个细节之后,便前往宋惠父下榻的馆驿,他们需要和宋惠父会合。
万年县馆驿之中。
杨清源和狄知远被宋惠父
中说出的消息惊呆了。
“事实就是如此,我们花费了一天时间走访万年县,这才发现李守这个
的痕迹,似乎已经被
彻底抹去了!一天的时间,我们没有找到一个曾经认识李守的
!似乎万年县中就没有一个叫李守的
!”
这个消息让杨清源和狄知远震惊不已。
原本两
以为幕后之
仅仅是要将熟知李守的灭
,没想到如今的万年县中,竟然找不到一个认识李守的
。
宋惠父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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