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血脉之辩(2/2)

而只有族,是由道祖弟子娲所亲手创造出的“神造种族”,从在被创造出来之时开始,娲就有意地剔除了其他种族的缺陷,而保留了各族的优点。

这样创造出来的族,实在是天生开挂的史上最强后天种族,即便并非绝对完美,但相比于其他种族而言,族无疑是最为接近于完美的!

族诞生的六万余年以来,族的数量以指数级的速度攀升,从一开始的望获十三,到如今,其已有数十亿族。

随着族的数量攀升,其活动地域也从一开始的昆仑之南逐渐铺开扩大,向四方迁移。

不过洪荒的面积足够大,这几十亿族听着是挺多的,但实际上却连昆仑群山中的一座小山也住不满,根本没有引起大神通者们的太多注意……

而因为族逐渐兴旺,周边的一些妖族也发现了他们。

流之中,众妖族知道了族的强大资质与背景,也知道了族血脉的特殊,无论父母哪一方是妖族,其后代都是先天道体!

这让众妖族眼前一亮。

这是一支潜力啊!

但凡是有点脑子的,都看出了族的巨大潜力,并很快心思活泛起来:

自己的种族能不能借助族之势,实现飞跃呢?

想到就做,在与族共主望获商议之后,各妖族与巫族纷纷倡导族族通婚。

而望获正是瞌睡来了送枕,他正在为族数量太少而发愁呢,而族内部成婚又有些违反伦理,如果妖族与巫族能来帮忙,那自然是皆大欢喜!

于是乎,一场大规模通婚便开始了……

通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族得到了急需的增长,妖族与巫族也得到了天生道体且资质上佳的后辈,本族强盛之期指可待。

当然,妖族与巫族内部也不乏反对之声:

假如与族大规模通婚,生下来的都是形,虽然挂名妖族与巫族,但实际上却是拥有异族血脉的族。

长此以往,当族血脉大行其道时,各族是不是就相当于被族同化而灭亡了?

这个论点拥有极大的市场,出于血脉自尊,许多巫妖两族之就迟疑了:

自己究竟要不要与族通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