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斩青丝(1/2)
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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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师羡本想挽留子修多住几
,子修揣摩着他也不是诚心,况且行程紧张,谢绝了少师羡好意。
扈从来回搬运几趟,原来轻舟换成木船,载得满满当当,驶离阳城。
子修本想带两个船夫,老舟子觉得自己被轻视,果断拒绝,表示自己正当年。
好面子。
驶离阳城,木船进
华胥河,往南直下七百里,便是夏汭。
子修正在试穿新皮靴,随
问道:“三爷,你昨儿找谁去了?”
“没找谁,去了间酒肆吃了点酒,”老舟子答完,又俯身低声问道,“这不是给你俩制造机会嘛,怎样?”
子修白老舟子一眼,没回答,老不正经。还能怎样?就是去讨喜,顺便吃了顿酒席。
木船满载,几乎没地落脚,江月婵暗自诽谤,真是个败家子,难怪走水路,要走旱路,起码得两乘马车才拉得动。
诽谤之余,江月婵也好奇子修带这么多货物的意思,莫非是想顺便去夏汭经商?毕竟他早前也随少师盈亏
过商贾行当。
子修穿好皮靴,不得不说甄绣娘的手艺不错,看来把纺织作坊
给她管是个明智的决定。
其实老车夫也和子修说起过,他每回查账,不少店铺都有弄虚作假的成分,包括甄绣娘在阳城开的纺织作坊。不过各个铺子也识趣,造假数目都不敢做大。这种事
,一般数目不大,子修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不料助长了风气。
老舟子倒是瞧不上皮靴,在水上讨生活的
,对蒲
鞋有特殊的偏好,正如在田间刨食得农夫对稻
鞋
有独钟。
另外一双
式皮靴,自然是给江月婵的,江月婵起初还心疼钱,等见到皮靴后挪不开眼,难怪那些商贾为逐利奔波四方,钱可真是个好东西。
心想着反正自己花了钱,就是自己的东西,江月婵脱下崩断一只的
鞋,脚上磨了个血泡。
磨个血泡不是要紧事,在黎明要塞同狄
厮杀过的少
,不在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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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小伤。戍边的将士别说是血泡,皮肤溃烂、生疮、刀伤箭伤都是常事,她也不能免俗。自由之城的
,没几个娇生惯养。
江月婵也没穿皮靴,索
赤脚,让血泡好得快些。她习惯赤足行走,这是儿时养成的习惯,江南的东夷
也好,越
也罢,都没穿鞋的习惯。
赤足行走,与土地肌肤相触,江南
与土地的相处模式,远比任何地方要和谐。他们习惯依赖自然,而不是过度索取。
所以两年前江月婵从
木部落回来后,便提议禁渔。
可惜,江南
过分追求自然与和谐的生存模式,在越
和夏
的刀子和铁蹄下孱弱不堪。
等到自由之城,老城主与一位每年来拜访一回的虞
倾谈后,更是秉承“物尽其用,
尽其才”的原则。
塞北
原也好,塞南平原也罢,就算是流火山地,每一寸土地都要利用到极致。
寸土之地,亦是家园。
江月婵并不厌恶这种与江南完全相悖的生存理念,甚至摒弃过往的理念,灌输新的思想。
这就是自由之城的生存方式。
当同龄
孩在学纺绣时,她对梭子和针线毫不感兴趣,而是拿起三尺长剑,练习刺杀、格斗。
或许是年幼时随祖母学过东夷传统舞蹈的缘故,又或许是田园牧歌的江南
与生俱来的舞蹈天
,她的步伐优美如同舞者。
这并非她所愿望,优雅的舞者,只配去宫室为帝王献媚。她的一位年长姐姐,年少时便被迫离家,在夏邑鸳鸯行宫里载歌载舞。
总角年纪,正是
儿意识初生时,她挥剑斩断满
青丝,缠着养父学剑。她保持着赤足的习惯,并非保持优雅舞步,而是让脚掌生茧,变得坚韧。
绝非优雅的舞者,也绝非娇柔的绣娘,而是持剑的将军。
事实也如此,十三岁时她便去黎明要塞戍守,感受北狄的野蛮和野心。她第一次面对北狄
时并未流露出怯懦,让一众老兵刮目相看。
甚至,她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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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的嘱咐,持剑杀出要塞,与兵士并肩作战。
自由、平等、弱者、家园,都是战斗的理由。
少执戈,绝非高贵
衔,如同华胥帝子,所到之处
献媚,而是一次次冲锋陷阵换来的认可,用伤疤和战功换来的荣耀。
从前年起,她没有再斩断青丝,始终保持着齐肩,不至于短,也不至于长。
恰好,如同永不离身的剑,长三尺整,恰好。
不斩断青丝,是老城主的意思,毕竟快到及笄年纪。如果说江望舒教会了她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战士,那么老城主则补充了难得的温
。二
以祖孙相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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