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斩青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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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师羡本想挽留子修多住几,子修揣摩着他也不是诚心,况且行程紧张,谢绝了少师羡好意。

扈从来回搬运几趟,原来轻舟换成木船,载得满满当当,驶离阳城。

子修本想带两个船夫,老舟子觉得自己被轻视,果断拒绝,表示自己正当年。

好面子。

驶离阳城,木船进华胥河,往南直下七百里,便是夏汭。

子修正在试穿新皮靴,随问道:“三爷,你昨儿找谁去了?”

“没找谁,去了间酒肆吃了点酒,”老舟子答完,又俯身低声问道,“这不是给你俩制造机会嘛,怎样?”

子修白老舟子一眼,没回答,老不正经。还能怎样?就是去讨喜,顺便吃了顿酒席。

木船满载,几乎没地落脚,江月婵暗自诽谤,真是个败家子,难怪走水路,要走旱路,起码得两乘马车才拉得动。

诽谤之余,江月婵也好奇子修带这么多货物的意思,莫非是想顺便去夏汭经商?毕竟他早前也随少师盈亏过商贾行当。

子修穿好皮靴,不得不说甄绣娘的手艺不错,看来把纺织作坊给她管是个明智的决定。

其实老车夫也和子修说起过,他每回查账,不少店铺都有弄虚作假的成分,包括甄绣娘在阳城开的纺织作坊。不过各个铺子也识趣,造假数目都不敢做大。这种事,一般数目不大,子修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不料助长了风气。

老舟子倒是瞧不上皮靴,在水上讨生活的,对蒲鞋有特殊的偏好,正如在田间刨食得农夫对稻有独钟。

另外一双式皮靴,自然是给江月婵的,江月婵起初还心疼钱,等见到皮靴后挪不开眼,难怪那些商贾为逐利奔波四方,钱可真是个好东西。

心想着反正自己花了钱,就是自己的东西,江月婵脱下崩断一只的鞋,脚上磨了个血泡。

磨个血泡不是要紧事,在黎明要塞同狄厮杀过的少,不在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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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小伤。戍边的将士别说是血泡,皮肤溃烂、生疮、刀伤箭伤都是常事,她也不能免俗。自由之城的 ,没几个娇生惯养。

江月婵也没穿皮靴,索赤脚,让血泡好得快些。她习惯赤足行走,这是儿时养成的习惯,江南的东夷也好,越也罢,都没穿鞋的习惯。

赤足行走,与土地肌肤相触,江南与土地的相处模式,远比任何地方要和谐。他们习惯依赖自然,而不是过度索取。

所以两年前江月婵从木部落回来后,便提议禁渔。

可惜,江南过分追求自然与和谐的生存模式,在越和夏的刀子和铁蹄下孱弱不堪。

等到自由之城,老城主与一位每年来拜访一回的虞倾谈后,更是秉承“物尽其用,尽其才”的原则。

塞北原也好,塞南平原也罢,就算是流火山地,每一寸土地都要利用到极致。

寸土之地,亦是家园。

江月婵并不厌恶这种与江南完全相悖的生存理念,甚至摒弃过往的理念,灌输新的思想。

这就是自由之城的生存方式。

当同龄孩在学纺绣时,她对梭子和针线毫不感兴趣,而是拿起三尺长剑,练习刺杀、格斗。

或许是年幼时随祖母学过东夷传统舞蹈的缘故,又或许是田园牧歌的江南与生俱来的舞蹈天,她的步伐优美如同舞者。

这并非她所愿望,优雅的舞者,只配去宫室为帝王献媚。她的一位年长姐姐,年少时便被迫离家,在夏邑鸳鸯行宫里载歌载舞。

总角年纪,正是儿意识初生时,她挥剑斩断满青丝,缠着养父学剑。她保持着赤足的习惯,并非保持优雅舞步,而是让脚掌生茧,变得坚韧。

绝非优雅的舞者,也绝非娇柔的绣娘,而是持剑的将军。

事实也如此,十三岁时她便去黎明要塞戍守,感受北狄的野蛮和野心。她第一次面对北狄时并未流露出怯懦,让一众老兵刮目相看。

甚至,她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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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的嘱咐,持剑杀出要塞,与兵士并肩作战。

自由、平等、弱者、家园,都是战斗的理由。

少执戈,绝非高贵衔,如同华胥帝子,所到之处献媚,而是一次次冲锋陷阵换来的认可,用伤疤和战功换来的荣耀。

从前年起,她没有再斩断青丝,始终保持着齐肩,不至于短,也不至于长。

恰好,如同永不离身的剑,长三尺整,恰好。

不斩断青丝,是老城主的意思,毕竟快到及笄年纪。如果说江望舒教会了她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战士,那么老城主则补充了难得的温。二以祖孙相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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