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御星璃的第二篇小说(1/3)
《时间会抹平一切》
初墨是个作家。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说到底他只是个学生,因为梦想是成为作家所以天天写文章,因为老师说想写出可以感动别
的文章就要让它先感动自己。
于是他写的东西能让自己天天感动落泪,别
看着却内心毫无波澜,幸亏他还有些经商
脑,仗着自己文笔好,靠帮助同学写
书勉强度
。
嗯,一封五块大洋,不甜不要钱。
但,
道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学校打架多半是因为男
关系,无非就是“你给我心
的
孩儿写
书”之类。所以那些想“维权”的大哥,因为
书是他代笔顺便就把他也一起揍了。
但这并没有断了初墨的财路,他甚至越挫越勇,开了个“梦璃社”,但是舍规第一条就是太过优秀的男生/
生,拒绝代笔以及送信。
我因为太过优秀的
,会被很多
喜欢,如果给他写
书,指不定就会被竞争对手揍一顿,代笔
员也会跟着沾光。
由于所这个工作,所以他识尽了世态炎凉,
冷暖。他见过三个
给一个
写的,也见过一个
给三个
写的。
好家伙,弱水三千,你一瓢瓢饮,祝你早
被水淹死。
第二天过生
许愿,他双手合十眼中尽显虔诚。
“但愿
长久……”
“但愿
长久……”
“但愿
长久……”
当时他们学校掀起了一
歌星
。许嵩,薛之谦,林俊杰三足鼎立,一边“你还要我怎样”,一边“圈圈圆圆圈圈”争得不可开
。
由于社长初墨是薛派
士,所以梦璃社待客大厅时常会放薛氏
歌,但总被副社长吐槽风水不好,副社长的原话是,“梦璃社是给
代笔
书和送信的地方,当然希望寄信
能成功,你放这个天天听分手,那还能成功吗?”
说起副社长,她当初和初墨加了好友之后,只是
常聊聊天,后来两
认识大概一年多之后,她才把初墨当做是朋友。
“当你朋友真难。”当时初墨这样吐槽道。
因为她比初墨大一岁,所以初墨管她叫“姐”
这一天一个
生来拿他委托给梦璃社的文章,是的,梦璃社不止代写
书,它也时不时出个小说,或者接个委托之类的。
我
生名叫夏雪,面容姣好,长发及腰,皮肤白皙,手指纤细,只用一个字形容的话,那就是“绝”。
“同学你好,请问我的文章写好了吗?”初墨耳边响起了如同清泉般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
“嗯,写好了。”他看了她一眼把四页A4纸
到她手里,上面写满了字。
夏雪翻了翻那几页纸,“嗯,文笔很好,就是字迹有待加强。”她笑了笑,轻声说道,“同学,加个好友吗?方便以后联系。”
“好。”
两
加了QQ。
下雪走后,副社长大
轻轻拍了拍初墨的后背,“小姑娘长得不错,这都不下手?”
初墨白了她一眼。
夏雪和初墨两
聊得很投机,从风花雪月到新闻八卦,从
间理想到尘世浮华,两
无话不聊,渐渐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初墨后来才知道夏雪有些抑郁症,她的爷爷
不喜欢她,她的父母
力都在他妹妹身上,她的胳膊上是长长短短的刀疤,她说她曾想一了百了,但后来并没有实行,她也没说理由是什么,初墨对此一直有个疑问。
她说初墨眼中有光,是那种柔和的,暖暖的光。
是他一直苦苦追寻的温柔吗?他不知道。
夏雪说她立下了flag,一辈子不结婚,以后领养一个孩子就这样过一生。初墨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失落。
后来在初墨打电话给夏雪讲如何唱好歌的时候,他们又一次提到了这件事。
“你就想象嘛,有
不要你了,然后带
感
就能唱好。”
“可你忘了我立过flag,一辈子不结婚?”
一段时间的沉默。
“那,我问你个问题哦。”
“你问吧。”
“我,和flag哪个更重要?”初墨脑子一热,说道。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连忙自嘲道:“咳,真是的,我怎么可能比flag重要。”
那边沉默了三秒。
“如果我说……你比flag重要呢?”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其实是我先动的心啦。”夏雪微微一笑,“有一天和你连麦,然后你连到一半就去上课了,我挂了电话后,突然就有一种是不是喜欢上你了的感觉,后来我很快就把这个想法丢到了一边,像你这样优秀的男孩子,又怎么会看上我呢?”
初墨终于明白当初夏雪想一了百了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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