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御星璃的第二篇小说(1/3)

《时间会抹平一切》

初墨是个作家。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说到底他只是个学生,因为梦想是成为作家所以天天写文章,因为老师说想写出可以感动别的文章就要让它先感动自己。

于是他写的东西能让自己天天感动落泪,别看着却内心毫无波澜,幸亏他还有些经商脑,仗着自己文笔好,靠帮助同学写书勉强度

嗯,一封五块大洋,不甜不要钱。

但,道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学校打架多半是因为男关系,无非就是“你给我心孩儿写书”之类。所以那些想“维权”的大哥,因为书是他代笔顺便就把他也一起揍了。

但这并没有断了初墨的财路,他甚至越挫越勇,开了个“梦璃社”,但是舍规第一条就是太过优秀的男生/生,拒绝代笔以及送信。

我因为太过优秀的,会被很多喜欢,如果给他写书,指不定就会被竞争对手揍一顿,代笔员也会跟着沾光。

由于所这个工作,所以他识尽了世态炎凉,冷暖。他见过三个给一个写的,也见过一个给三个写的。

好家伙,弱水三千,你一瓢瓢饮,祝你早被水淹死。

第二天过生许愿,他双手合十眼中尽显虔诚。

“但愿长久……”

“但愿长久……”

“但愿长久……”

当时他们学校掀起了一歌星。许嵩,薛之谦,林俊杰三足鼎立,一边“你还要我怎样”,一边“圈圈圆圆圈圈”争得不可开

由于社长初墨是薛派士,所以梦璃社待客大厅时常会放薛氏歌,但总被副社长吐槽风水不好,副社长的原话是,“梦璃社是给代笔书和送信的地方,当然希望寄信能成功,你放这个天天听分手,那还能成功吗?”

说起副社长,她当初和初墨加了好友之后,只是常聊聊天,后来两认识大概一年多之后,她才把初墨当做是朋友。

“当你朋友真难。”当时初墨这样吐槽道。

因为她比初墨大一岁,所以初墨管她叫“姐”

这一天一个生来拿他委托给梦璃社的文章,是的,梦璃社不止代写书,它也时不时出个小说,或者接个委托之类的。

生名叫夏雪,面容姣好,长发及腰,皮肤白皙,手指纤细,只用一个字形容的话,那就是“绝”。

“同学你好,请问我的文章写好了吗?”初墨耳边响起了如同清泉般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

“嗯,写好了。”他看了她一眼把四页A4纸到她手里,上面写满了字。

夏雪翻了翻那几页纸,“嗯,文笔很好,就是字迹有待加强。”她笑了笑,轻声说道,“同学,加个好友吗?方便以后联系。”

“好。”

加了QQ。

下雪走后,副社长大轻轻拍了拍初墨的后背,“小姑娘长得不错,这都不下手?”

初墨白了她一眼。

夏雪和初墨两聊得很投机,从风花雪月到新闻八卦,从间理想到尘世浮华,两无话不聊,渐渐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初墨后来才知道夏雪有些抑郁症,她的爷爷不喜欢她,她的父母力都在他妹妹身上,她的胳膊上是长长短短的刀疤,她说她曾想一了百了,但后来并没有实行,她也没说理由是什么,初墨对此一直有个疑问。

她说初墨眼中有光,是那种柔和的,暖暖的光。

是他一直苦苦追寻的温柔吗?他不知道。

夏雪说她立下了flag,一辈子不结婚,以后领养一个孩子就这样过一生。初墨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失落。

后来在初墨打电话给夏雪讲如何唱好歌的时候,他们又一次提到了这件事。

“你就想象嘛,有不要你了,然后带就能唱好。”

“可你忘了我立过flag,一辈子不结婚?”

一段时间的沉默。

“那,我问你个问题哦。”

“你问吧。”

“我,和flag哪个更重要?”初墨脑子一热,说道。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连忙自嘲道:“咳,真是的,我怎么可能比flag重要。”

那边沉默了三秒。

“如果我说……你比flag重要呢?”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其实是我先动的心啦。”夏雪微微一笑,“有一天和你连麦,然后你连到一半就去上课了,我挂了电话后,突然就有一种是不是喜欢上你了的感觉,后来我很快就把这个想法丢到了一边,像你这样优秀的男孩子,又怎么会看上我呢?”

初墨终于明白当初夏雪想一了百了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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