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法不容情(2/2)
自古以来就有“杀
偿命欠债还钱”和“法不容
”一说。
在法治社会,法律是维护一切的根本,违法必究,法大于
。
我只是一名刑警,我的职责是将罪犯绳之以法,至于如何量刑,就
给
民法院了。
吴春山和邓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同时我们查出参与殴打他
的村民共计18名,也一同扭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审理。
经调查,吴寒柏是自杀死亡,于翠兰无罪释放。
同时,政府在东安村设立的治安岗亭,派宣传警员进村普法,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改变村民对政府和警方看法的同时,也扭转了村民仇视外乡
的思想。
这已经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了,可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吴寒柏准备用自己的死,为妻子换取一个衣食无忧的晚年,而在最后的两个月,东窗事发。
没有
知道这四年于翠兰是怎么度过的,自己的
自杀了,自己的忠犬被毒死了,她拒绝了儿
的好意,独自守在老房子里。
也许在某个夜里,她会在梦中与丈夫相见,他们手挽着手,一同走向夕阳。在他们身后,跟着一条狗。
警车鸣笛,一众警员押着罪犯进
警车。
临行前,孙振回
问我:“秦组长,吴寒柏的案件怎么处理?”
我从他手中接过吴寒柏案件没有结案的卷宗,笑着问他:“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