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霸主计划(2/2)
气的名字)。
龙骑兵团最早起源于一群骑在马背上的火
(本章未完,请翻页)
枪手,当时这支部队为了及时到达战场,只好调用马匹先行,占领阵地后坚持了五天五夜,直至主力部队到来。此时的大宋已经进
热.兵器时代,不在需要像铁鹞子、铁林军那样结队冲阵,所以经由此役让军方看到了骑兵新的战术方向,遂决定在这支部队的基础上,组建骑马的机动步兵,称为龙骑兵团。该团的团旗就是《尚书中侯·握河纪》里的龙马,昂首
立十分的威风。
自此皇家龙骑兵团作为帝国的开路先锋,几乎无役不予从无败绩,遇有紧急
况总是最先出动,算是这个时空最早的“快反部队”。
战功大、底气足、
傲气,就是该团的特点,也难怪
家牛X,就连军服都相当的帅气,首先他们是全大宋唯一一支佩戴钢盔的军队,而且是两宋时期只有军官才有资格带的凤翅盔!不过略作简化但更美观和舒适了。
盔顶上一撮红缨,身穿双排扣红色上装,黑色马裤,足蹬长筒马靴,脚后跟镶有马刺,身披大红短披风,任谁看到不夸一句:“好儿郎!”。所以龙骑兵团还有一项功能,就是充任大宋帝国的礼宾仪仗队!
陆正冕初次见到如此骚包的军装,几乎都要惊掉了下
,这样一根“火炬”上了战场那不就是一个个活靶子吗?可等他见识到了老兵们的结队冲锋,才明白这样会给敌
造成多么大的心理压力。
作为见习军官,陆正冕现在已成了龙骑兵团的“红
”,一众同袍虽然不知道他就是这款步枪的“发明
”,但他在中队里连续耍过几次“枪花”后,立即就引起了团长丁孝卿的注意,一纸调令将他调至团部担任作战参谋。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让他在全团推广杠杆步枪的使用方法,并现编出一本《使用
典》出来。
陆正冕玩的那些“花活”其实就是牛仔的表演,只不过他从中选出几个动作,结合骑兵的特点,更加便于在马上单手或者双手持枪
击、上弹。以往的龙骑兵常常以散兵线徒步作战,而加
了他的战法,就能保证士兵能骑在马上冲锋
击,这样的进攻速度不知提升了几倍!
今天就是陆正冕随队登陆九州的
子,也是丁孝卿力争的结果,他也很想在实战中试验一下陆正冕的方法是否实用。毕竟在演习时数百骑兵疾驰而过,每开一枪
转一圈护弓的样子帅的掉渣,能不能打不知道,看“卖相”就知道那是相当的高级了。
当团长下令全团登船,实施“霸主计划”时,同样也震惊到了陆正冕,心中不断地碎碎念叨:“果然是好名字,听起来就比二战的那次登陆牛上那名‘一点’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