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八议(1/2)

大周刑统体现了郭荣的仁义一面,而同为蓝本的宋刑统,也体现了赵匡胤的仁。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比如,赵匡胤将流、徒、杖、笞等刑罚折合为相应的脊杖或杖,俗称折杖法。

也就是说,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杖或脊杖,笞杖刑一律折换成杖,杖后释放;徒刑折换成脊杖,杖后释放……

换句话来说,其实相当于减轻了刑罚,从而缓解了社会矛盾。

对此,李嘉倒是认同的,封建时代的刑罚,着实太过于残酷,些许错误,就是家亡。

不过,在流放一这方面,李嘉却并不打算缓解,亦或者说,他准备将流放扩大规模。

一般流放的,都是谋反,谋逆等罪行,但李嘉却认为,一定要将贪污受贿的官吏,也要流放。

王溥不解,因为这是对官员的重刑,决定脑袋,坐在他这个位置,自然要为同阶层的考虑。

而李嘉,也需要在法律上浓墨重彩的留下一笔,让后谨记。

“贪污民脂民膏,还有理呢?”

李嘉愤愤不平道:“这些岂能一罢了之,既然享受了多年的福分,那么就得还回来,再享受多大的苦楚。”

王溥也搞不清楚皇帝为何这般仇怒,贪污受贿也不是啥大罪,太过于严酷,反而动摇根基。

委婉劝说了一番,但皇帝丝毫不领,反而义愤填膺道:“在我看来,自曹魏始,整个法律,就丧失了根本,公平公正全无,唯独成了皇亲国戚,勋贵高官的庇护之地,岂能纵容?”

“此次刑统,我有一言,你须得听之!”

皇帝双目炯炯有神,配合棱角分明的脸,显得格外的有气势。

“臣下岂敢不遵?”王溥低拜下。

“好!”李嘉点点,说道:“在法律这方面,某懂的不多,但却知晓,其有一条“八议”之法,可谓是顽疾,你须得与我去掉。”

“大唐刑统中,不得有这一条。”

“这……”王溥心神漾,激动莫名,绪都难以控制。

“八议“是封建刑律规定的对八种犯罪必须由皇帝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的特权制度。

“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律。

庇护统治阶级成员的罪行,规定如议亲(皇亲国戚)、议能(有大才能者)、议功(对国家有大功者)等八种,给予减免刑罚特权的特别审议。

于是。在封建时代,“八议”之法便成为皇亲国戚、功贤故旧、贵族官僚等八议之逃避和减轻封建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八议之犯罪可以堂而皇之、有法可依地享有“议、请、减、当、免”的特权。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在古代,根本就是个笑话。

所以,你在古代,见到的官吏被杀,都是大不逆等大罪,因为贪污而被杀的几乎没有。

到了朱元璋时期,“八议”就成了笑话,杀官如屠狗,比如驸马贩盐,在唐宋,根本就没管,就算有罪,罚酒三杯完事,这是议亲。

老朱则不管,直接让自己儿当了寡,这在当时是何等的卧槽。

这个时候,八议某种程度就被废黜了,例如廷杖,明朝之前根本就没听说过,而明朝皇帝想打就打,根本就没理由。

八议被废了吗?

并没有。

八议由常态,变成了特权,一切均由皇帝“临时酌量特予加恩”的皇恩浩

维护贵族官僚特权的“八议”之法,就再也没有了。

这也能解释唐、宋时期,为何党争剧烈,却少有死,不是领的不想,而是法律设置了门槛。

有八议在,官员死不了。

扯远了……

对于政治家来说,八议的存在,实际上就坏了法律的公平,也是相当于给朝廷养硕鼠。

官吏还在其次,皇亲国戚,勋贵们才是大,因为官吏至少有御史监督,而他们并没有。

所以,王溥听闻这话,抑制不住心的激动,说道:“陛下,如此一来,怕是引起朝野议论,平添几分波折。”

“怕个甚?”李嘉摆摆手,说道:“他们没有资格指三道四,刑统乃是按照我的意思来书写的,他们敢逾越不成?”

“些许聒噪,莫要理会就是。”

作为开国皇帝,李嘉只是懒得进行大案,宣示权威罢了,一旦他想,朝堂清空他都不怕。

无他,三只腿的蛤蟆不好找,想当官的大把的都有。

像李信,潘崇彻这种,南方长期的崇文抑武,所以知道收敛,那群北方的将领隔了一层,更是不敢露出马脚来。

见到皇帝这般说,王溥才恍然,这些时以来,他都快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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