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七四 宗教带来的问题(2/3)

团坚定的宗教政策当然这是李北极的用词如果用公债持有的话来说那就是严苛无礼的宗教政策。

与大本营不同吕宋的宗教比较单一化那就是以天主教为主毕竟这是西班牙统治超过七十年的地方在整个吕宋拥有四十万到五十万的天主教徒在西班牙离开吕宋之后天主教徒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隶根本不用考虑第二种是选择留下成为社团治下百姓的梅斯蒂索混血儿这些原本在西班牙治下就经济地位低无力承担起迁往宿务的费用强行前往宿务就会成为契约

而真正让疼的第三种那就是分散在吕宋各地的朗圭首领和封君这种或许只有不到一万但掌握着相当的军事力量和资源。

按照《宿务条约》吕宋长官区全盘接纳西班牙在吕宋的全部产业和社会关系西班牙隶、矿山和种植园成为社团的产业西班牙的封君成为社团的封君那些土著部落也成为社团的藩属。

一开始一切都很顺利社团降低了藩属部落的税率准许他们可以用实物替代税收的三分之二上缴得到了大部分的拥护但一直到宗教局的分支机构驻马尼拉一切都变了。

社团对宗教的管理向来非常严格而且拥有专门的宗教机构宗教局社团承认治下百姓拥有信仰宗教的权力也允许各种常见宗教在领地内存在但一切宗教都必须接受监督和管理而社团对宗教管理的有两大准则。

信仰是有代价的。

控制信仰的源

首先宗教局规定除了自己的住宅之外在其他地方进行的宗教活动都要向宗教局报备即便是其他私领域比如酒馆、工坊、私船只总之只要有非直系亲属加宗教活动都要接受管理而管理的办法就是一个收税。

宗教税是目前社团第四大税收来源排在前面是关税、商业税、农业税即便是城市的税都没有宗教税高。

在任何一个教堂、寺庙、庵堂的门都有宗教局的税务官收税而举办宗教活动也要收税哪怕是家里死了请和尚做法事也得根据宗教员和参与群众数量而税上不封顶。

宗教税的制定让信仰的成本极度升高元老院支持这个规定是为了税收而李明勋支持则是为了限定宗教把虔信者变成浅信者把浅信者变成无信者。

而宗教局的职责并不仅仅在于收税还在于控制信仰的源任何一种宗教都必须在宗教局报备而建立教堂、寺庙这类宗教建筑更是需要宗教局审批元老院明令不管是台湾大本营还是海外的行政长官区都不得动用财政去兴建宗教设施新的宗教设施的建造必须合乎标准标准有很多但归根究底就是一个字钱社团对宗教设施的修筑收缴百分之四百的宗教税也就是说建造一个新教堂花费一万两那就要把五万两给宗教局由宗教局负责建造。

而不仅是宗教建筑还在于神职员按照宗教局规定及建国后制定的宗教法百姓仅有信教权力包括改信和不信但没有传教权力不得迫、诱导他信仰宗教传教权只有神职员担任但每个神职员都必须接受宗教局的考核和监督这些制度发展成熟之后社团领地内所有的宗教神职员都成为了特殊的公务员。

西班牙‘坚守’在吕宋的传教士、神父都必须接受宗教局的考核而几乎没有一个能通过考核原因很简单宗教局的第一个要求就是所有的神职员都只能忠诚于社团而不是几万里外的教皇之类的玩意可以说圣经还是那本圣经但要按照宗教局指导来解释吕宋的天主教和其他任何地方的天主教都没有隶属关系了。

显然这些宗教政策是吕宋那些自由的天主教徒所不能接受的收税也就罢了但是对信仰解释权的剥夺和宗教活动限制他们完全无法认可而除了宗教还有一件事引起反抗那就是隶公有化社团不允许任何所有的隶是社团的公有财产其他只能从社团手里租借(大部分是永久租借)。

严苛的宗教政策本来让天主教徒不满更何况有心者在背后煽动《宿务条约》中损失大量利益的天主教五大教会就是幕后黑手其煽动吕宋天主教徒的叛的成本非常低仅仅是制造一个谣言就让林谦应接不暇了。

天主教会的谣言很简单那就是社团的苛刻的宗教政策是针对天主教徒是宗教迫害。这个谣言根本无法解释因为天主教是吕宋目前唯一的宗教其余的都是土著那些杂七杂八的巫婆信仰在西班牙统治时期西班牙是严格限制其他宗教的那里的华最多时有三万多也没有自己的寺庙。

严苛的宗教制度和经济利益受损让大量的封君和土著首领站在了社团的对立面吕宋行政长官区希望能放松宗教束缚李北极这位议员代表来大本营除了请求财政支持就是游说元老院了。

“放松宗教管理这件事你不用游说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这是元老院全体元老的共同意志即便元老院为此发动投票我也会动用作为最高执政官和首席元老的一票否决权这个权力我从未动用过但为了宗教管理制度我愿意动用。”李明勋郑重的对李北极说道。

李北极略略有些愣神他知道宗教局当初就是李明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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