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十)(5/7)

第二项:无故隐匿其内,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者,亦同。当中的第一项

就是作为犯,第二项则是不作为犯,法条明文必须不作为才会成立『不法滞留罪

』,所以36条的第二项就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至于刚刚小平是以作为的方式对蓓君施行强制,老师则是这起惨桉的

『不纯正不作为犯』,通常强制必须以作为的方式,这种以不作为来完成通

常需要作为才完成的犯罪,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

不过刚刚小平那麽积极地强制蓓君,大家觉得可以归责给小平吗?」

当然不行,我是被迫的,如果不强制蓓君我会烂耶!「大家都知道

境是老师设计的,当时小平必须违反蓓君的意愿对她强制,是因为老师

设定了这些状况,小平也是被的,所以必须归责给老师;但为什麽不是归责给

班上其他同学?苏蓓君的缘那麽好,平时需要帮助时她也大概会伸出援手,在

她有危难时不救她的这些,也就是你们,是不是也成立犯罪?」

哎呀,此时班上一阵低气压,大家都在反省为什麽刚刚放任我强制蓓君

,却没有中断我的兽行。

也难怪他们要难过,刚刚真正对蓓君伸出援手的只有我(挺),要不是我当

机立断,我的分身就灌满蓓君道内了。

「大家不要难过,你们在刑法上确实没有帮助蓓君的义务,当然基于道德如

果要帮助他那是很好,但至少今天你们不帮助蓓君并不成立犯罪。」

老师骑在没有链条的小蓝上用脚滑来滑去,像平常走来走去讲课那样,感觉

很智障。

「学理上把不作为犯成立的要件分为、构成要件结果出现;2、行为

有保证地位(作为义务);3、对于法律所期待行为之不作为;4、作为可能

;5、因果关係与客观可归责;6、不作为与作为等价。」

「刚刚小平强制蓓君,构成要件结果出现了,而老师我具有保证地位,

而且法律期待我作为而我却袖手旁观;刚刚只要我介,势必能阻止小平

君;因果关係与客观归责更明显,都是我造成的;我的不作为和小平的作为等价

,我介的话,蓓君就不会被强制,若我不介,如刚刚发生的,蓓君就被

强制。其中最值得讨论的,乃是否具有保证地位此一要件。」

「通说认为保证地位的类型有以下数种:、法令之规定;2、密切之共

同生活关係(最近亲属关係);3、自愿承担义务;4、危险共同体;5、危险

前行为;6、危险源监督;7、场所管理者。大家认为老师的保证地位来自哪

一款或哪几款?」

几乎同时,有好几个同学答「危险前行为」。

「没错,老师之所以是小平强制蓓君的不作为犯,保证地位来自于5

、危险前行为,若不是老师营造不得不强制的义务冲突环境,小平也不用强

蓓君。」

「场所管理者?」

坐在公妈位的何心瑜边举手边答,不过她好像对答桉不太有信心。

「很好,老师也是教室的场所管理者,有义务制止一切不理、不法的事

件发生。」

陈老师似乎对学生尝试可能错误的答感到很满意。

靠夭,你上课到现在有哪件事是理的,还好意思说制止不理的事发生咧。

「危险源监督义务。」

我还被绑着不能举手,不过我尝试着往上挺出下半身,就当成举抢答好

了,一辈子大概不会再有这个机会做这麽搞笑的举动,我要把握机会。

「嗯?这个就有待商榷。」

陈老师走到我还被牢牢绑住的身边,「如果说小平是没被绑住的神病患,

那倒是个危险源,不过老师也不是他老婆或他老妈,没有监督义务,现在他被绑

起来了,这玩意儿还能算是危险源吗?」

老师又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像在捡垃圾般嫌弃地夹起、举高我的小小平,望着

它摇摇

全班也笑得东倒西歪。

,等它变成大蟒蛇的时候谁敢说不危险!而且他是个分钟内就能引

不定时炸弹,怕了吧,哈哈(泣)。

「虽然学理上通说把保证地位分成7种,台大的黄荣坚老师却认为可以简

化为『危险前行为』一种,他认为所有保证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