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十)(5/7)
第二项:无故隐匿其内,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者,亦同。当中的第一项
就是作为犯,第二项则是不作为犯,法条明文必须不作为才会成立『不法滞留罪
』,所以36条的第二项就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至于刚刚小平是以作为的方式对蓓君施行强制
,老师则是这起惨桉的
『不纯正不作为犯』,通常强制
必须以作为的方式,这种以不作为来完成通
常需要作为才完成的犯罪,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
不过刚刚小平那麽积极地强制
蓓君,大家觉得可以归责给小平吗?」
当然不行,我是被迫的,如果不强制
蓓君我会烂
耶!「大家都知道
这
境是老师设计的,当时小平必须违反蓓君的意愿对她强制
,是因为老师
设定了这些状况,小平也是被
的,所以必须归责给老师;但为什麽不是归责给
班上其他同学?苏蓓君的
缘那麽好,平时需要帮助时她也大概会伸出援手,在
她有危难时不救她的这些
,也就是你们,是不是也成立犯罪?」
哎呀,此时班上一阵低气压,大家都在反省为什麽刚刚放任我强制
蓓君
,却没有
中断我的兽行。
也难怪他们要难过,刚刚真正对蓓君伸出援手的只有我(挺),要不是我当
机立断,我的分身就灌满蓓君
道内了。
「大家不要难过,你们在刑法上确实没有帮助蓓君的义务,当然基于道德如
果要帮助他
那是很好,但至少今天你们不帮助蓓君并不成立犯罪。」
老师骑在没有链条的小蓝上用脚滑来滑去,像平常走来走去讲课那样,感觉
很智障。
「学理上把不作为犯成立的要件分为、构成要件结果出现;2、行为
具
有保证
地位(作为义务);3、对于法律所期待行为之不作为;4、作为可能
;5、因果关係与客观可归责
;6、不作为与作为等价。」
「刚刚小平强制
蓓君,构成要件结果出现了,而老师我具有保证
地位,
而且法律期待我作为而我却袖手旁观;刚刚只要我介
,势必能阻止小平
蓓
君;因果关係与客观归责更明显,都是我造成的;我的不作为和小平的作为等价
,我介
的话,蓓君就不会被强制
,若我不介
,如刚刚发生的,蓓君就被
强制
。其中最值得讨论的,乃是否具有保证
地位此一要件。」
「通说认为保证
地位的类型有以下数种:、法令之规定;2、密切之共
同生活关係(最近亲属关係);3、自愿承担义务;4、危险共同体;5、危险
前行为;6、危险源监督;7、场所管理者。大家认为老师的保证
地位来自哪
一款或哪几款?」
几乎同时,有好几个同学答「危险前行为」。
「没错,老师之所以是小平强制
蓓君的不作为犯,保证
地位来自于5
、危险前行为,若不是老师营造不得不强制
的义务冲突环境,小平也不用强
制
蓓君。」
「场所管理者?」
坐在公妈位的何心瑜边举手边答,不过她好像对答桉不太有信心。
「很好,老师也是教室的场所管理者,有义务制止一切不理、不法的事
件发生。」
陈老师似乎对学生尝试可能错误的答感到很满意。
靠夭,你上课到现在有哪件事是理的,还好意思说制止不理的事发生咧。
「危险源监督义务。」
我还被绑着不能举手,不过我尝试着往上挺出下半身,就当成举
抢答好
了,一辈子大概不会再有这个机会做这麽搞笑的举动,我要把握机会。
「嗯?这个就有待商榷。」
陈老师走到我还被牢牢绑住的身边,「如果说小平是没被绑住的
神病患,
那倒是个危险源,不过老师也不是他老婆或他老妈,没有监督义务,现在他被绑
起来了,这玩意儿还能算是危险源吗?」
老师又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像在捡垃圾般嫌弃地夹起、举高我的小小平,望着
它摇摇
。
全班也笑得东倒西歪。
,等它变成大蟒蛇的时候谁敢说不危险!而且他是个分钟内就能引
的
不定时炸弹,怕了吧,哈哈(泣)。
「虽然学理上通说把保证
地位分成7种,台大的黄荣坚老师却认为可以简
化为『危险前行为』一种,他认为所有保证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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