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9/10)
你吓一跳,以为你真的在老师身上尿尿呢。」
老师的眼神从原本的充满笑意逐渐温柔起来,大概是料想不到班上还有本世
纪硕果仅存的处男,竟然一副健康 教育辅导老师的神态,怜
中微微带有讚歎,
讚歎中又带着可惜,可惜中又带有欣喜啊。
「这是你这辈子第一次
吗?黄黄的。」
不知道是那个王八乌
迸出这一句,随着他的促狭,老师的眼神竟然尴尬了
起来,大概是让我在同学面前表演初次
和早洩,感到抱歉吧。
啊?那是
?也就是说我刚刚将

进美
老师陈湘宜的
道内了!如
果老师怀孕的话我该怎麽办呢,我一定会被师丈打个半死!没想到
生第一次的

竟然是发
在老师的体内,即使没有货真价实地做上一次,这经验也让我
味无穷了。
然而我当时脑袋裡想的都是,如果哪天老师抱孩子来要我负责,我该怎麽办?
「大家看,」
说着老师又跳上课桌,双脚蹲在课桌上,身子微微后仰,张开一双玉腿,向
大家展示她现在黏煳煳的
红色
户:「刚刚小平确实没把
茎
老师的体内
,只把尿道
抵紧老师的
道开
。」
这一个
秽的举动不知道又夺走多少
的鼻血。
「瞧,老师现在
道内都充满小平的
,如果接触不算是接的一种,那
刚刚小平顶多只能该当猥亵而非
,因为
出的
已经不能算是身体的一部
分,也不算是器物,以
进
老师体内当然不是
的一种。然而,不发生
却让老师受孕,你们觉得这样理吗?是不是违背了强制
罪立法的缘由,
无法保障
和其配偶,随时可能让
在非
的状况下怀他
的小孩导致血
统的不纯正。」
是啊,我该怎麽跟师丈
代啊。
「所以,」
老师说着起双腿跳下课桌,无暇擦拭由
道内潺潺流出的
,拿了几张
面纸往胯下塞着、夹紧,便
着下半身便继续在白上写着提要;而面纸与老师
胯下紧密接触的部分,正逐渐地被我的
濡湿着呢,像
了水的夜市捞金鱼摊
子的纸,颜色从光亮纯白到略显透明,只不过别
捞金鱼,我捞的则是老师的
鲜美鲍鱼。
「依我的解释,接当然包括单纯的接触,不一定限于
的状态;否则两
个
孩
户对
户(俗称磨豆浆)的同
间行为也不会是
,光伸出舌
舔弄
茎、而不将
茎

腔的
况也不会是
,刚刚小平那次处男的
也不
是
了;将使得强制猥亵和强制
的界线暧昧不明,也不符强制
罪的立
法源由。不过,所谓接触式的
应该要局限在可能引起男
生殖器部分的
病
传递、或导致怀孕的前提,例如
户与
户的接触,
与
户的接触或
门与
腔、
、
户的接触等等等。所以说,构成要件的明确
非常重要,如果构
成要件的定义暧昧不明,解释也一定要相对严谨,仅能止于『解释』,而不能流
于类推适用。」
「之前台湾发生一件桉例:某位
子遭男
强制为该嫌犯以舔
的方式
,最后法官以强制
罪判决。如果依老师的看法,根据 严格的罪刑法定义
,那位男
应该只该当强制猥亵罪。老师认为条第5项既然规定的是:『称

者,谓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下列
侵
行为:一、以
器进
他
之
器
、
门或
腔,或使之接之行为。二、以
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
他
之
器、
门,或使之接之行为。』那该男子的行为并不该当第一款,因
为他的生殖器没有『进
』或『接』
腔,只是令
以舌
接触他的生殖器。
腔的范围应指嘴
内的腔室,而不包括已伸出嘴
的舌
。而第二款无关
腔
,更不该当。」
「虽然法院的判决符
们的法律感
,绝大多数的
都会认为这样才是大
快
心的判决,但是法官对文义的曲解已经流于类推适用,大家以后从事法律工
作不可不慎。」
以上大约就是陈老师对「构成要件明确
」的解释。
「至于刑罚的明确
,老师用一个小桉例举例就好,」
老师说完指了指光着下半身,略以双手
叉遮着下体,一双腿垂在桌边,仍
坐在桌上听课的蓓君:「如果现在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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