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2/2)

棍子转身就往那边小溪旁走过去。这条小溪是一条活水,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流过来的水质清澈甘甜,比城里面自来水强了不知道多少。

离小溪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比那边茅屋看起来还要差劲儿的简易的棚架,棚子里用石垒起来的灶上放着一个石碗。棚子的最里面堆着很多柴和晒的杂,整个画面看起来,真是一副流汉居所的标准画面。

温朝明杵着一根棍子,坐到了“土灶”旁边,拎起另外一个尖尖的木,熟练的开始了“钻木取火”。

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更恨张安明这个王八蛋。偷他衣服,偷他物资,偷他武器……这他妈他也就忍了,谁让这些东西在城里能卖的上钱呢!居然连火机都没给他留一个,要知道他出来的时候可是带了四个火机的。火机这玩意儿,在城里根本就不算贵,倒手也卖不出价钱来。就这玩意居然也没被放过,搞得他现在过起了原始的生活,还要体验一把“钻木取火”。

心里一边恨恨的将张安明的祖宗18代都刨坟鞭尸了无数次,一边泄愤似的加快了手上的动作。也不知道是因为这几天引火的晒得够,还是动作逗熟练了,这一次很快火就生起来了。

洗锅、洗米、加水加菜……一套熟练的动作,就将粥熬上了。这个石碗也不知道结不结实,这段时间他只能在这里天天熬粥吃。在等午饭的时间,温朝明又将自己的包裹清理了一下。

这玩意说是包裹,真是抬举它。这就是一个用野兽皮毛和藤蔓上面拨下来的皮胡缝制而成的一个袋子,而且那些皮毛是没有经过硝制的,只是用泥随便揉了一下拿水洗净而已,只能去除了一些血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