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垃圾时间之王!(4300求推荐票)(2/4)

方便抬起平衡脚就行。

这是他的优势。

看起来没诺维茨基那么美如画。

但绝对够硬。

也能衔接背身其他技术。

更适合马龙现阶段的况。

把他自身的身高臂展,还有肘子优势都利用上了。

最后使用直臂跳投,也能触发动作包的加成。

满意地练了一会,马龙突然醒悟:“这好像不是金独立了?”

“......前置属不满足的时候,就用猴版也挺好的。”

感觉差不多,马龙去找陪练上对抗。

效果如何,还是得上强度才能测试出来。

陪练墨迹了好一会,给自己上了全套的防护服,双手还拿了一个软垫。

几乎武装到了牙齿,这才胆颤心惊地走了过来。

想着刚才马龙练习动作,一脸凶狠(陪练想象中)地不断朝着身后的空气挥肘的样子。

陪练吞了一下水:“能轻点吗?”

“不用这样。”

马龙哭笑不得:“我这个不喜欢力。”

谁信啊!

陪练心里想着。

马龙能看出来陪练的想法,心里有些高兴。

卡尔马龙被肘骨裂让他名声出圈,也开始带来了其他影响。

害怕是好事。

起码威慑力是有了。

这年打内线的,威慑力也是一种武器。

不过这样没办法训练。

马龙找上了卡莱尔。

片刻之后,陪练勇敢的上了。

不是因为职业道德。

而是因为教练组加钱了......

勇敢陪练,无所畏惧!

......

因为明天就要比赛,训练时间不多。

到了下午,马龙随队登上了前往纽约的飞机,开始了4天3赛的东部四连客之旅。

篮网队、活塞队、森林狼和公牛队。

这是接下来的四个对手。

只有中间有一天时间休息,这也就意味着要打两次背靠背。

这是对球队的一次考验。

“不过对我来说和平时没区别。”

飞机上,马龙拿起了教练组给的资料看了起来。

现在的篮网队还不是未来财大气粗的五星篮网。

这个时期的篮网队就是一个又穷又的小球队。

尤其是篮网队所在的泽西城,评价很糟糕。

说是城,但据说球馆是在乡下的拉瑟福德镇里面。

这镇子和国内的大镇还不一样,就那么几条街,也就那么点

如果不是篮网的主场,大陆航空球馆这个地标建筑,估计许多都不知道这鬼地方是哪里。

虽然环境不怎么样,但篮网队拥有不少优质球员。

首发控卫是曾获得全明星的肯尼·安德森,实力不比罗德差多少。

还有场均得分接近20,准全明星级小前锋阿门·吉列姆。

以及未来08年那一支凯尔特的功勋球员pj布朗。

“天赋很不错,但可惜架不住老板一心摆烂,想要搏个状元签搞到邓肯。”

马龙摇了摇

邓肯绝对是90年代名气最大的大学生之一。

因为他的存在,每一年都有许多球队摆烂,想要选中邓肯,逆天改命。

邓肯读了四年大学,他们就摆烂了四年。

神都没这么舔过。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篮网就是邓肯的舔狗之一。

这赛季大概率也是摆烂。

马龙虽然对篮网的那些球员有些遗憾,但下手的时候绝不会留

晚上,飞机终于到了地方。

球队换乘士,前往拉瑟福德镇。

开了起码一个多小时,马龙才终于看见了一点点烟。

他有点不知道怎么形容这里。

城乡结合部......好像都比这里好一点。

大片的农业土地。

在农田边,是规划很且密集的房屋。

这些房屋,围绕着由几条街道组成的镇中心。

要不是有明显的现代气息,马龙都以为自己穿越到了18世纪的西部......

镇中心最高的建筑物是一家16层楼的酒店,也是他们住的地方。

“篮网队是我最讨厌的主场之一。”

坐着电梯的时候,罗德抱怨道:“这里什么玩的也没有!”

“空气还挺不错的。”

马龙耸了耸肩:“话说你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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