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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收玉米是脏活累活,闷在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会被小虫子叮咬,还会被玉米叶子划拉皮肤,一遍遍机械的重复着几个单调的掰玉米以及把玉米抛到一堆的动作,有时候碰到倒伏的玉米还得蹲下去一根一根扶起来再把上面的玉米子给掰下来。

赵小禾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收获玉米的季节,因为林士会做各种各样的玉米料理,玉米杆子还可以当甘蔗啃,成熟的玉米籽剥下来之后还能用针线串起来玩游戏,或者做成沙包,和小伙伴们一起丢沙包……

同时赵小禾最讨厌的也是收获玉米的时候,掰玉米,运玉米,剥皮,脱粒,晾晒,储存,没有哪一样是轻松的农活。

家里没有男,林士顶起家里一大半的天,年幼的赵小禾也得帮她一起顶起剩下的一小半天。

百姓们热火朝天收玉米的场景勾起了赵小禾久违的童年回忆,她看看家里新多出的劳力们,突然萌发一个念

“租劳力?”

十四个劳动力,一溜排成一排站好,每一个脚下都放了一块牌子,牌子上画着剥开了的玉米穗。

许久不见的司稼官李大这次也来了,别和赵小禾都没,便把他推出去当代表。

司稼官都不确定赵小禾还记不记得他,毕竟时间已经过去这样久了,家今非昔比,说不定早就把他这个小物给忘记了。

但被同僚们硬推出去,司稼官只能硬着皮走上前:“道长,在下是——”

赵小禾纳闷儿又怪的看着他:“李大,你嘛?”

司稼官哪儿还能傻愣愣的问她记不记得自己,连忙收了生疏的表,尴尬的笑了笑:“下官好久没见道长,有些不敢认了。”

赵小禾摸脸,她本是变化挺大的,不过管家给的障眼法应该没有任何变化吧?

“有哇。”管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