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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饭桌上没有那么多规矩,吃饭也也不耽误聊天说话,这不,晚上的伙食好,元国还从供销社打了一斤白酒回来,几个男小酌一杯。

吃饭时林可高俊宇跟着盘腿坐下炕上,没有因为是农村就不适应或者怎么样。

林可常年住在山上,条件比农家还艰苦,因为不靠谱的师傅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

高俊宇现在虽说是锦衣玉食的,但小时候也吃过苦,他爷爷是那辈是闯关东闯到这边的。

以前是个地主,当时藏了不少金条一起带过来,也是能忍,□□三年愣是没拿出来,一大家子三年都是吃的半饱。

后来饥荒年过去了,缓和没两年紧接着就是文化改革,高俊宇爷爷也就是高少涛见事不好,立马联系花了三分之一金条带着三个儿子冒险偷渡出国,剩下的妻留在了青山市。

家里的男都走了,剩下的一个领着两个半大的闺子可知其有多难过。

等事过去了,高少涛才像模像样的装作成功士回了国,做起了生意洗白金条接回妻

恰巧他们回国那年,林可的母亲就是高少涛的二儿和丈夫意外死亡,高少涛疼惜这个失孤的外孙子,接到身边抚养了半年,后来又被林可的师傅老道接带上了山。

“这都是农家菜,咱家也没有啥好酒好菜,小伙子别嫌弃,到这了就跟到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别客气。”元国作为元家的大家长热的招呼客

“大叔客气了,我哥俩不客气,这野闻着好香啊,馋的我水都要流下来了。”高俊宇半真半假的笑着说道。

听高俊宇说野炖的香,元国心里得意,嘴上谦虚道:“这野是大叔我做的,没啥好手艺,凑合吃别嫌弃就行。”说是谦虚但元国脸上的笑容也出卖了他真实的绪。

“不嫌弃,肯定好吃。”高俊宇配合道。

张兰白了元国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