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 当除之而后快(2/2)
本不当与魏宗主私相授受,只是有求于
,不得不行此下策。”
魏十七道:“妖皇多虑了,血气如利刃,要看
诸谁
之手,未必为祸。”
妖皇自然明白他的意思,能令血气为我所用,不令意识为其
纵,不过天下虽大,又有几
能做到!他叹息道:“理是这个理,但在身受其祸者看来,当除之而后快!”
魏十七道:“在仙城看来,妖物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如有机会,当除之而后快。在凡
看来,仙城将彼辈视同蝼蚁,高高在上,予取予夺,如有机会,当除之而后快。
同此心,心同此理,仙凡的道理都是相同的,弱
强食罢了,无非‘星力种子’吃相好看些,‘血气种子’吃相难看些。妖皇执掌妖域,自然是明白的,狼吃羊,狐狸吃兔,羊兔又何辜之有?”
妖皇
看了他一眼,似欲将他的模样
印
脑海,魏十七这一番话撕去了所有遮掩,露出赤
的利害,他
纵血气,
碎虚空,能抵住妖力一击,自然有资格跟自己平起平坐,谈一谈条件,若适才败下阵来,还有机会侃侃而谈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