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四章 白马(2/2)

“我们猎骑兵和普通部队不同,底下的那些活儿,估计多半叫我们和枪骑兵去。”

杜二材眉开眼笑的道:“老子原本就是枪骑兵,调到猎骑兵来要是没仗打才亏了哩。”

猎骑兵当然更冒险,大伙儿连锁甲也很少穿,枪骑兵却是全身多重甲胄,弓箭根本不透,和北虏打,只要不在对冲时摔倒下马,基本上不会有命之忧。

如果仗打的少了,就意味着抢掠之后的赏赐减少了,和裕升当然不会鼓励士兵抢掠,有辱军的荣誉,也会使军队变质,不过对猎骑兵还是有所照顾的,打仗后抢掠的越多,军中的犒赏额度就会相应提高,然后还会按军功分给田地份,再多拿一份子。

这些虽然残嗜血,但各也不是从石蹦出来的,都有家亲戚要照顾,钱当然也是越多越好。

如果放开子叫他们抢,恐怕造成的坏还要严重的多,张瀚和军司方面当然不会允许,他们要的是有原上立威,又不是要把蒙古杀光,牛羊群抢光,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就是竭泽而渔。

张献忠却是一直拿眼盯着对面的蒙古看,身为一个陕西,对北虏的危害再清楚不过,北虏向来是残忍和善战的代言词,有个亮闪闪的标识就是“骑”二字,对普通的汉来说,能骑马箭的北虏有天生的战争能力加成,从内心处来说,们对北虏又是害怕,又有些说不出的敬畏。

毕竟一群野二百多年时不时的关而,烧杀抢掠,大明坐拥亿万百姓和百万边军,一直拿对方无可奈何,说明北虏也是一群有本事的

现在这么一群,居然老老实实的杀马盟誓,与和裕升的官员喝血酒确立誓约,而且就在此前不久,猎骑兵还杀了他们好几百,这些台吉和那个圆脸的大汗一脸的晦气色,牧民们垂丧气的收拾战场,把死和死马纷纷抬走,就算是在收拾战场的时候,这些一直被吹捧成是狼群的们却是如绵羊般的懦弱和乖觉,他们没有愤怒的绪,更没有复仇的迹象,从上到下都是老老实实的,似乎猎骑兵杀的越狠,这些北虏的敬畏就越,也就更加畏惧和怯懦。

“啐!”张献忠吐了一唾沫,骂道:“一群废物。”

张献忠又看向张世雄的方向,他向李春生道:“看那莫司官,似乎不象是军中的,还能指挥咱们的营指挥?”

不管怎样,张献忠对张世雄还是很服气的,胆子大,思维缜密,逻辑层次分明,下的军令也清楚脆,叫知道该怎么,而且听军令做事就一定能获得胜利。

张献忠还不是十年之后的八大王,就算他在崇祯二年起义之初也只是小目,到崇祯七年前后他自己才有几千马,在农民军中自立一个山,那时候李自成比他还差一截,后来烧凤阳,驰骋中原,张献忠的部曲越打越强,数越来越多,一直到崇祯十四年之前,张献忠的名气一直比李自成大,实力也确实比李自成要强些。

哪怕是李自成逐鹿中原成功,打跨了孙传庭,将部下扩充到百万之众,其实他的核心实力也就是十万左右的兵,而且还分散在北京和河南还有陕西多处,而张献忠的西营也拥有五六万的核心实力,论起孙可望和李定国的个能力,又比李自成身后留下的部下要强的多,所以在清军关之后的民族战争中,大西军的表现要远远过大顺军,这就是将领能力和锐兵马的重要,在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的战争中,张献忠一直是最顶层的领物之一。

以张献忠的眼光,当然完全可以看的出来张世雄的成色,而他欣赏的武将居然对一个北归的狼狈司官毕恭毕敬,这叫张献忠感觉十分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