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武神三约 九空降魔(1/4)

王宗越让众武者向他发誓,但他要的不是让众武者从此对他谁命是从,把他每一句话都当成真理,将他当成真来膜拜。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如果他真的这样做的话,那最多就只能成为一个欺夺他信仰的邪罢了,力量虽然能够强大一时,但终究会腐朽沦落。须知一句话:“你能很长时间欺骗少数,也能短时间欺骗多数,但绝难长时间欺骗多数。”这样的随着信徒逐渐觉醒流失,最终必定消亡。

所以王宗超并不需要有膜拜他,不需要有对他惟命是从,而是要众遵守自己制订的规则。[..]

那么,应该制订什么规则呢?

“尊自然、法天地、家国、孝父母、敬师长、严律己、宽待。上善若水,利而不争”“富贵不能y,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替天猝道,扶危济贫,除安良”

“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公正”

憎分明,言行一致,公而忘s,奋不顾身,助为乐,为民服务”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当然这只是开玩笑,这些要求如果全部提出来,不消说在场至少吓跑一半的,就连王宗超自己都还达不到要求。

所以王宗超制订的规则,并不严苛,甚至称得上宽松。

“第一条:先诚于,后诚于武。”“第二条:善恶应有报,恩怨当有偿。”“第三条:“己所不yu,勿施于:己所yu,勿强施于。”三条规则,第一条是最先要求遵守,这里“诚”是泛指,包括“诚信”“诚挚”“真诚”“诚”等等意义,如果武者做不到“诚于武”那么无疑已经不配称武者,但在此之前,却需先做到“诚于

才行。

“诚于”这里的包括自己以及他,武者首先是一个,而不是一具只会施展武功的机器,所以作为,就要首先正视自己的感、yu望与本心,正视自己对于他的责任。

这条规则,自然排斥了为追求武道而抛妻弃儿,不管父老亲友死活,不顾国家民族存亡,甚至不惜杀练武的做法。只因无论哪一种道,都要在自己的心中放一盏明灯,指引方向,越靠近就越温暖充实。

刀剑无,为了刀剑而放弃感才是舍本逐末。心中没有亲朋友,也就没有约束和羁绊,固然同样能让武功达到极致,但却会m失自己,陷自己于空虚孤寂m茫。施展武功的是,连自己也舍去,反倒在极致之道上落于下乘。

当然,这不要求你无止境付出,当你自认已经尽到该尽的责任,做到不亏本心,不留遗憾后,依旧可以潜心于武。如果你是一个无父无母无亲无友无妻无儿的孤儿,又离群索居,与他没有联系,也就对他没有责任,尽可以做一个一味沉m武学的武术宅,这也不算违背这条规则。所以你如果要尽心于武,除了尽到该尽的责任外,也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俗务俗,比如跑去拈hu惹,但等到该练武时却又将家完全抛于脑后。

第一条规则,是对武者心境的要求以及武者的自我完善。至于第二条规则,则是一种基本的处世理念。其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是每一个心灵不过于扭曲的们心中的理念,但是武者却比普通更多一份实现它或者坏它的能力。这条规则不要求你一定要奋不顾身去实现,但却要求你的行为至少不能违背,做不到“路见不平一声吼”也可以“路见不平铲一铲”最起码不能助纣为虐或者自己恶事做尽。

此外,武者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偿,不让本心有亏,也不让本心受屈,也是大好男儿应有之举。

不过相对的,这一规则依旧是前半句优先,解决s恩怨不可有悖善恶之报。

第三条规则,则意在让武者,尤其是强大的武者适当保持一种超然状态,对世俗纠纷不要过分介,同时也是保下限的。只因第二条规则虽然初衷很好,但毕竟每个时代的善恶观、每个的善恶观都有不同,如果每个都坚持自己的善恶观,而且非强迫别遵守不可,就很可能出现祸害天下的“正义狂”做出强迫寡fu殉夫、失节投井之类事。所以最好在以己度的同时,不将自己的理念强加于

三条规则,在发生冲突时原则上都是前者优先。比如两举刀对峙,甲正乙邪,各不相让,这时如果甲恪守“己所不yu,勿施于”岂不惨哉?甲当然不会想被杀掉,难道就不杀想杀他的乙了么?在那种况下,自然是前两条规则优先。

再比如第一条规则主要是“s”第二条主要是“公理”之所以将“s”放在“公理”之前,是因为考虑到每个都有利己的天xg,辛辛苦苦练来的武功,不用来为自己争一气,不为自己与亲友师门谋利益,却一心一意只用在行侠仗义上是不大可能的。而且一个处世也总会有远近亲疏之别,不可能奢求每个都公而忘s,当亲友与不认识的同时落水,先救亲友是正常的:当自家师兄弟犯事,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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