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请与死战(补第二更)(2/2)

请战!”

这一句话是脑海里临时跳出来的。

然后就说出了。

话音落下,前方三十几乎同时顿住一下,然后扭

这个规矩是有的,早在于氏家主还叫做于金魁的时候就立下来了,战之中,若有可以挑战家主,就可以脱身籍,得到一个正式的身份和不错的职位,这大约是老于家用来激励和选拔才的一种方式。

立规矩时,于金魁很强,据说确实有试过,但是离做到差了很远,渐渐就没再试,再不甘心了。

后来到于银斗的年代,这件事不知怎么的,似乎被忘却了,从没有再提起,但是规矩本身,倒好像还是在的,没听说几时曾经废除。

突然间被提起了,三十多连带站定,然后回,看着于银斗。

这一刻,他们是以战的身份回,看家主,是否还接受一则属于于氏战命运相关的规矩。

吴恤要为自己挣一个自由身吗?看眼前况,大概不是,但是不重要,因为对于在场其他战来说,至少在这一则规矩上,他们是跟吴恤同在一个立场。

倒不是心里盼着吴恤赢。

只是规矩,最好还是在。

于银斗在仆们这样的目光里,一刹那感觉到威严被挑战了,心里了一下,怒气先于狡猾生出。

子拿剑指了怒斥:

“你说什么?!”

枪尾拄地,向后犁开土石,吴恤退的身形在地面痕的那端站定,抬看向于银斗,没有表,没有语气,说:

“吴恤请与老爷死战。”

枪尾拔起,带出些许土石,吴恤手握病孤枪,站在那里。

当场无声,只有三十几双眼神,在等。

于银斗把指出的剑收回,把另一把剑指出去,顿了顿,“你这叛逆,你现在还哪来的资格,行我于氏的规矩?!”

“记事为,不知年月,犬马效命,我的资格。”

吴恤说完了。

在场战三十余,哪一个不是记事为,犬马效命啊?!

于凤姿说:“爹,那你就砍了他。”

老父亲前些子吹的那个,三招之内斩死袁庆的牛,于大小姐还清楚记着呢。

而事实,斩死袁庆固然应该没有问题,但话说到三招之内必杀,其实于银斗当时主要是为了安抚战,提振士气,具体几招,他哪里知道。

骑虎难下了,于银斗咬了咬牙,持握双剑从岗哨前的大石块上一跃而下。

吴恤翻手,黑色长枪似有韵律一般,调转枪,划出一个弧,半在身后,半在身侧……枪身弓出一个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