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残忍陋习】(2/2)

经改为客房。从城里请来的老妈子,正在哄婴睡觉,这便是被遗弃在总督府军营外的婴。

有些父母,实在狠不下心溺婴,往往遗弃在路边、庙观和大户家。

估计听说王渊是个好官,所以这婴的父母,专门从乡下赶来,悄悄将孩子留在总督府外。

王渊因此获知浙江溺婴风气,整个都快气炸了。

或许有穷溺婴者,但浙江能比贵州更穷?贵州怎就没有这种劣习!

只有两个原因,一是风气奢靡,二是封建迷信。

特别是富庶之家溺婴者,往往听信市井妄言,认为第一胎生不吉利,若不溺死就再难添男丁。可怜那些被溺死的婴,明明投胎到富家,非但做不成千金小姐,还没睁眼便成了冤死鬼。

浙江男比例,是非常恐怖的,好多男三四十岁了还讨不到老婆。

后来传教士利玛窦,也专门写文章记述:“中国有一种更为严重得多的罪恶,是某些省份溺毙婴的做法……这种屠杀无辜的事,不是偷偷的,而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的况下去做。”

敲重点,不是偷偷的,而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

这说明什么?

溺死婴,已经被视为稀松平常的事,老百姓早就见怪不怪了,就连西方来的传教士都知道。

浙江三司很快把告示张贴全省,一个月过去,收效甚微。

根本就无理会王渊,因为这是家务事。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总督还敢来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