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辗转征战擒顽凶(2/2)

宁中分局迅速调度胜阳所民警赶赴现场,并将受害刘汉喜(男,40岁,住刘家集86号,系胜阳二路旅社经理)送往市三医院抢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分局局长宁忠习立即带领刑侦大队、胜阳所民警赶赴案发现场,积极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

正在各项工作紧张有序的开展之时,离案发现场不远的胜阳二路44号有坠楼自杀。

获此信息后,联系到两起案件发生地点和时间均相距较近的况,办案民警敏锐的意识到这两起案件很可能有关联。

针对此,宁中分局迅速调整工作部署。

“一是组织刑事技术员对两起案件的现场进行认真的勘查,提取现场痕迹物证作技术鉴定。

二是在查明死者身份的基础上,围绕死者的社会关系开展调查。

三是在现场周围走访知,重点调查两案发前后的接触况。

四是请求宁州局刑警友队重案大队派员指导侦工作。”

“叮!宿主有项新任务,获一起杀案,完成任务奖励正义值2500点,根据挖带案件况奖励相应技能道具。是否现在接受?”

“接受!”

经过岳剑的猛虎战队介工作,很快查明坠楼身亡者系陈胜贵(男,32岁,住刘家集8号),其妻朱春娥(,30岁)与被害刘汉喜在一个单位工作。

据群众反映:“陈胜贵一直怀疑其妻朱春娥与刘汉喜有暧昧关系,并曾扬言要杀刘汉喜。”

案发前一天,陈胜贵还与刘汉喜发生过角纠纷。

同时,孙泽等技术员通过细致勘查,发现陈胜贵身上有打斗痕迹和血迹。

“经提取他身上的血迹与被害刘汉喜作dna鉴定,认定同一。”

“种种迹象表明,陈胜贵有重大作案嫌疑。”

综合调查走访和现场勘查的况,岳剑分析认为:“1月27上午7时许,陈胜贵在胜阳二路碰到刘汉喜,两再次发生角,陈胜贵遂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刘汉喜刺死,并畏罪自杀。”

至此,宁中分局在重案二队指导下及时认定犯罪嫌疑陈胜贵,查明案件真相,成功获一起故意杀案。

岳剑并没有就此结案,挖发现陈胜贵与去年宁东8`3命案在逃嫌疑相貌特征和作案手法极其相似,轨迹有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