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篇 合作共赢(2/2)
家强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都有如此大的魄力和气量,真是不得不让
感叹:大所,大气量,大格局,大发展也!
当然了,有这样出
意料的结果,除了华董事长及另外两名董事的英明决断外,还有朱经理的大力举荐,和我们律师事务所本身的努力和实力。
更可喜的是,伯乐所的马主任和静飞己达成合作共识,以后将展开很多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跨案件协作。
这,更是让很多律师事务所叹为观止的创举。
要知道,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已
趋激烈,大家都希望自己抢得先机,占据大部分法律服务市场,谁会想着和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合作!
然而,上海市最强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却做到了!
合作共赢,才是继续长期发展的王道!商界如此,律师界亦如此,才符合商战之规则,不是吗?
第二天上午10点钟,我们如约去了华玉集团在上海最大的管理大楼盛茂大厦。
这是一幢36层高的摩天大楼,整幢楼都是华玉集团的,装修低调、奢华,集团的所有高层领导
及高级技术
员都在这幢楼里面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