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篇 赴美留学(1/2)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
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五条、《最高
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支持了我方的所有诉讼请求。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也就是说,tc文件一案,我们胜诉了!
毕竟这个案件受损失的投资
较多,案件胜诉意味着受tc文化虚假陈述影响而遭受损失的投资
都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获得赔偿。
对于这些投资
来说,这是多么振奋
心的好消息呀。
虽然一切尽在预料之中,但看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我的内心还是无比激动的。
这可是我参与庭审过程的第一个案件,感觉自然与众不同,激动、兴奋、骄傲,很有成就感!
当然了,高兴之余,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扫描判决书、一个一个通知当事
判决结果、发邮件、发短信……
通知完当事
以后,通常就会有很多当事
来咨询后继案件怎么办?赔偿款什么时候能拿到?
实际上,这类案件一审结束,被告就乖乖履行判决的极少极少,大部分被告都会通过上诉拖延付款时间。
而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是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权利,上诉期为15
,至双方各自收到判决书次
起开始计算。
那么问题又来了,判决书上的
期和我们收到判决书的
期往往有个时间差,通常判决
期在前,而我们收到判决书在后。
有时这两个时间差相差不大,但有时可能就这差一二个月,但很多当事
不管,收到判决就问,上诉期15
早就过了,对方到底上诉还是没有上诉?没有上诉赔偿款什么时候给我们?
这气势,这语气感觉就是我们律师欠他们钱似的,让
难以理解!
我们是律师,说话必须严谨,对当事
要负责,绝不可信
开河。
首先,被告也请有律师,他们肯定不会犯原则
错误。如果上诉,他们肯定会在上诉期内就申请。
其次,被告是向法院提
上诉材料的,又没有上诉我们以收到法律寄来的上诉状为准。
而这之间,通常又会有时间差。被告可能早就上诉了,而我们可能一二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后才收到法院寄来的被告的上诉材料。
法院和律师之间信息反馈的滞后
,也成了我们和当事
之间误会产生的原因之一。
有时候,只能无奈的说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
况且,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本身原告
数众多,案
复杂,专业
较强,审理的周期肯定是长于一般民事案件的。
但是当事
们往往只想到自己,总觉得时间太久了,判决怎么还没下来?判决下来了,钱怎么还没赔偿?是不是你们律师拿着钱不给我们?你们是不是骗子?
这样的质疑电话和咨询留言我接到、看到过很多很多,真让
哭笑不得!
一个案件从咨询、签约、诉前准备到一审、二审判决生效,有的案件还要到执行程序,每个流程中律师付出的劳动都是常
难以相象的。
案件胜诉,被告及时付款,我们及时同当事
结算,这是我们作为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律师最期待的结果。
案件胜诉了,被告却迟迟不付款,或者根本无力偿付赔偿款,这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结果。
这就意味着,我们几年的辛苦付出沒有任何回报!我们比当事
更气愤、更着急、损失更惨重!
有
说,我投资损失了,起诉又白白付了诉讼费,我损失太大了,都怪你们律师!
这又是一个误区。
首先,诉讼费是立案时缴纳给法院的,是法院收取的办案成本费,不是我们律师收取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其次,诉讼费是诉讼维权必须承担的成本,维权的是你自己又不是我们律师,就是你自己去法院起诉也要承担诉讼费的。
这,怎么也赖不到我们律师
上来吧。
……
总之,一句话:证券类律师不好当呀!
不久,tc文化胜诉的消息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静飞又一次成了焦点
物。
一时间,慕名而来找我们团队维权的
纷沓而至、络绎不绝。
咨询电话、“米聊吧”留言、上门拜访……
忙的刘秘书、于凤娇、蒋彩妮和我团团转。
静飞则一边忙着研究案件,一边忙着应付媒体的采访和报道,忙的也是不亦说乎。
多半个月我都几乎沒见到过静飞的
影儿。
说真的,我心里还真有些莫名其妙的失意。
一天下午,静飞终于发微信问我是否有空,晚上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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