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到底赃不赃?(2/2)

别说我会抵触,就算焦三他们也垫不起啊,这不是严重打击见义勇为的热吗?”

天真是天真了点,不过洪涛知道,像刘若霜这么想的大有在,相反,自己这套理论可能就不太吃得开了,至少在整个社会的舆论导向上是站不住脚的。

“那不一样啊,警察是工作,我们这个已经就触犯法律了,要是再拿钱,岂不是更说不过去了!”果然,刘若霜根本不同意洪涛的狡辩。

“我觉得吧,一件事儿的对错,不应该以政府的标准来衡量。他们是为了维护统治,并不是为了维护正义。做,适应社会是必须的,不适应就活不下去。但在脑子里,不能认为适应社会就是对,与众不同就是错,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该不该遵纪守法呢?大体上讲应该,但也别盲从,当法律无法保护自己利益时,就去他妈的吧。这时候如果还傻乎乎的去遵守,那还要脑子何用,脆都当蜜蜂蚂蚁得了呗。”

不同意也得说,洪涛不管在任何一辈子里也不属于遵纪守法的,他本能的习惯于挑战权威,坏规则,只要他觉得规则不对,就得想方设法的抵制,哪怕表面上不得不屈从,骨子里依旧是反对的。

而且他觉得吧,要是都这么做,规则和社会反倒容易和谐。这个道理有点像允许持枪的国家,大家都有枪了,都具备一定程度的反抗能力了,权利自然就不会过于强大,谁也不敢做的太过分。你敢过分,就有敢超越法律办了你,不管做还是做事,有个怕的东西,就更容易平衡。

“……好吧,我说不过你,要不这样,我支付你案的报酬,让焦三他们把钱还回去,就留下你邻居被骗的部分好不好?”

说刘若霜天真吧,有时候她又显得比较成熟,明知道在抬杠项目上说不赢,就不再坚持了,反正争的面红耳赤也解决不了问题,不如大家各退一步,不以个荣辱为意,把事处理好就是胜利。

“你看,你又习惯的看不起我了。那笔钱我真的一分钱不拿,一半给焦三他们,当报酬也好,当补偿也罢,很合理嘛,他们这段时间付出了那么多时间和力,光靠成就感并不足以弥补。这事儿我已经和他说好了,他也非常高兴,还说要给父母买个好点的礼物。你看,他们也觉得这钱来的不脏。坑坏的钱,按说应该是好事儿,怎么你非要把它说成耻辱呢?”

只可惜在这个问题上,洪涛是半步都不想让,或者说想让也晚了,哪怕刘若霜愿意自己掏钱当奖金,依旧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