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开创先河—古风歌曲(2/2)

一种曲风先河的歌手,程媛媛受到的关注无疑是巨大的。

还有就是,夏国官方可是大力呼吁娱乐圈的能够发扬夏国古典文化,程媛媛这一首歌正好打在了七寸上,没看到官媒都在程媛媛的歌曲链接下面点赞了吗。

什么?

你说《半壶纱》是李洛写的,开创夏国风先河的应该是李洛?

呵呵,不知道李洛是程媛媛男朋友吗?

家小两可没必要分这么清楚。

……

李洛陪了程媛媛一夜后,再次返回了京城。

没办法,夏紫瞳连续十二个电话的“夺命连环call”,任谁也扛不住。

回到童颖娱乐,李洛满脸郁闷的走进了夏紫瞳办公室。

“我说夏总,有必要这么急吗,非得让我今天赶过来?”李洛抱怨道。

夏紫瞳给了他一个鄙视的眼神,说道:“也不看看都什么时候了,还好意思跑到杭市谈。”

“到底什么事?你电话里也不说清楚,我到现在还糊涂着呢。”李洛问道。

夏紫瞳脸色严肃了些,说道:“自然是电影都是事,我准备下周开机了。对了,还有另外一件事,今天前台收到了你的一份合同,就是你现在连载的那本《仙剑奇侠传》的合同,我拆开看了下,发现里面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这种合同你怎么也能签?”

李洛闻言一愣,合同怎么了?

他半个月前就签了合同寄给了启悦,按理说现在自己的那份正好寄过来。

不过合同他也不是第一次签了,应该没什么不同的地方。

第一次签合同的时候,他可以仔细审过合同内容的。

“合同有什么不对?不还是五五分成,版权归我吗?”李洛疑惑道。

夏紫瞳给了他一个白痴的眼神,随手从抽屉里拿过合同递给了他。

“看来你根本就没看合同内容,这次啊,你可能被给坑了。”

“不会吧?”

李洛拿起合同,认真看了起来。

可这一看不要紧,他差点把肺气炸了!

启悦,欺太甚!

这份合同跟他前几次签的完全不一样,不,这已经不能成为合同了!

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隶契约,比娱乐圈的新合同还要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