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全城封锁(1/2)

朱门酒臭,路有冻死骨...长安城虽然是世界第一大都市,但是在这样的都市中,也有着不为知的贫民窟。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延祚坊就是长安城中贫民聚集的地方,这里卫生条件差,蚊蝇四散,居民是可以吃的饱,但是生活条件很差。

就在这里躲着五个,这五正是中午的时候,试图拐走李倖的

这五个是专门拐卖的,他们有给很好听的名字叫做拍花者,何为拍花,就是拐卖孩子,这些的手中有一种很特殊的药,也是一种绝活。

这些只要用手一拍小孩儿的脑门儿(也有说是用一种迷药一吹的),小孩儿就神魂颠倒了,眼睛就“花”了,左面右面和后面全是狮子老虎和山涧,只有前面这个那有路,因此就只会跟着这个走,于是就被拐走了。因为被一拍眼属就花了,所以叫“拍花者”。

不过,这些药只能年龄小的孩子有效,李倖十岁了,药没有用了,这些这才明抢的。

很多一定会问,古这样的生存环境,还需要拐卖孩子,这孩子太多,根本就不需要拐卖,因为古代是贩卖的,确实...这里面是有几分道理的。

比如在西汉初期时,由于战和饥荒,中原和关中一代缺吃少穿,饿殍遍野,很多穷根本养不起自己的孩子,于是汉高祖刘邦不得不鼓励和提倡民间的“卖儿卖“,并视之为救荒的手段,因为这样贫穷家的孩子才能到富裕家得饭吃,那个时候四川一带战较少连年丰收,汉高祖就鼓励贫穷家把孩子卖到那里去,这就是“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不过,后来生活就好了,特别是在长安,即使贫民窟都能吃饱饭,那为什么要卖孩子,可是这贩卖实在是太赚钱了,就会有很多铤而走险,所以这样就延伸出了法律。

你贩卖是可以的,但是“略卖”和“掠卖”被视为非法行为,“略买”则是指通过威胁利诱等各种欺骗的手段,将一般平民或其子买来再卖出去,这和今天的拐卖是一样的;而“掠卖”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绑架,掠到,转手再卖出去,这种犯罪行为的质就更严重了。

自古以来,拐卖都是大罪,历代王朝写在纸面上的律法,对“略卖”的处罚都是相当严重的。

从东汉开始,法有明文此乃大罪,将拐卖行为与群盗、盗杀伤、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并提,并处以磔刑(砍后并将尸体分裂)。后世王朝的立法基本上沿用这类规定,只是刑罚轻重有所不同。

其中唐朝立法最为严峻,在李世民时期,出现了专门的贩子,就是拍花者,他们甚至建立了不少的行业规矩。

就是其中的利益太大了,这让李世民很是疼。

所以和现代对那个贩子法律很轻不一样的是,唐朝律法规定:“诸略、略卖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绞就是吊死你...不但是你卖的有罪,就是买的也有罪,这在唐律中叫同罪。

我感觉这是很的一个律法,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拐卖孩童伤天害理,不但是卖的,买的其实也是,所以同罪没有什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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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的倒霉呀...那个小丫的手我都拽上了,要是没有那个突然蹦出来的丫,我们就发财了,那个说了要给一百贯的。”

黑暗的屋中,一盏油灯摇曳着。

屋中的桌子上摆着几罐黄酒,还有一些吃食,其中一位眼睛小小的男子啃了一鸭腿遗憾的道。

“是呀...真的是太倒霉了,一百贯就这么眼睁睁的跑了,要是能将这个小丫给抓走,兄弟们至少能一分到二十贯。”另一个也是跟着遗憾不已。

“那个蹦出来的丫我是记住了...别让我下次在长安看到,要不然一定把她卖到平康坊,那样的货色,我想应该也值个一百贯。”

“对..对...对...那丫挺漂亮的,下次我们就将这个丫抓住然后卖到平康坊。”

说完...五个男又是一次碰杯,然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好像今天中午的明抢孩子,就像没事一样,可是,五个男做梦也不会想到的是,就在五吃喝饱饱的时候。

他们的屋子的门被‘砰’一下给踹开了。

“谁呀...!”五中的老大不是很爽的喝了一声。

跟着跑进来一位气喘吁吁的少年,一身麻衣,看着五焦急的道:“不好了,老大,我们这里被官兵给封锁了,说是要找拍花子。

已经有地痞带着官兵来了。”

“什么...!”五位拍花子立即酒醒了一大半。

“怎么会有官兵专门来找拍花子?”五个拍花子惊慌了起来,跟着其中一位拍花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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