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谁也不爱(1/2)

飞芸只觉得越看这部《那些年》,就越是发自内心地佩服。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她没想到青春小说还能写得这样有感觉,没有任何矫揉造作、狗血套路,但就是能吸引读者一直追看下去。

这不由让她想起了自己写青春小说的初心。

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初心早已变质,写出来的作品,全都是去主动迎合市场的,包括她现在的新连载《不负青春韶光》。

她忍不住感慨,或许这就是她和顶尖作者之间的差距吧。

顶尖作者都是引领市场、创造流的,而她却只能跟风。

另外,南歌子老师对小说中男主“傅景南”的物刻画,让飞芸这位作者,都忍不住喜欢上了这个角色,因为他确实幽默、逗比、文艺、有才。

就感觉任何的学生生涯中,有“傅景南”这样的同学的话,都会更加彩。

考虑到这部小说是南歌子老师的自传体小说,“傅景南”说不定还是他的真名,飞芸不由对他产生了些许好奇。

这样才华横溢的作者,在现实中长得怎么样呢?

除了男主“傅景南”外,主“陆曼舞”当然也刻画得相当好,完全将她的魅力描绘出来了。

这样兰质蕙心、惊才绝艳的超级美少,确实有资格当这部有可能封神的青春小说的主。

让飞芸都莫名地产生了嫉妒的是,她从这部青春小说的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南歌子老师对他笔下主那炽热、真挚的感

让她印象最的一句话就是——

“喜欢一个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一朵花。”

在没遇到陆曼舞之前,傅景南是非常骄傲的逗比文艺青年,他总是脸上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为处世特别潇洒豁达,拥有非凡的自信——

“要把所有的夜归还给星河,把所有的春光归还给疏疏篱落,把所有的慵慵沉迷与不前,归还给过去的我。明之我,胸中有丘壑,立马振山河。”

这是傅景南自己写下的宣言,他相信“明之我”,注定不同凡响。

喜欢他的孩子其实也有不少,可他的眼中,自始至终只有陆曼舞。

然而他在透过陆曼舞的颜值,看到她的锦绣才华之后,却忍不住写下这样的话——

“稍有颜值,稍有才华,都是蛮尴尬的事。会在无数个时刻,你站在一级台阶上,自以为窥见了天光。”

很显然,傅景南被陆曼舞的才华打击到了。

关键是陆曼舞的才华,可以很撩,她曾写过一首《南歌子》——

井底点灯烛伊,共郎长行莫围棋。玲珑骰子安红豆,骨相思知不知。

傅景南后来的笔名“南歌子”,就是来源于此。

而除了《南歌子》外,陆曼舞其实还有很多好词,反正直接把自认为有才的傅景南,搞得心服服。

傅景南骨子里是孤独的,没能够完全理解他,所以他这样独白——

我开始把东西写得晦涩难懂,而越晦涩越让我感觉安全。只有足够安全的时候,“一个我”才能幸灾乐祸地说“哈哈哈,终于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吧”,然而接下来“另一个我”就会问“难道有想知道吗?”

没有想知道。

然而不管傅景南写的东西有多晦涩难懂,陆曼舞却都可以一眼看穿。

这种知己的感觉,让傅景南完全沦陷。

但他追求陆曼舞的方式,却让很多看不懂。

因为他认为,但凡死缠烂打的,大都不是真的那个,那只是在跟自己赛跑。

真正一个,做不到死缠烂打。

因为自尊不允许。

他一直信,就是把最好的一切给予对方,包括尊严。

多少浅浅淡淡的转身,是旁看不懂的

傅景南根本不在意别如何看他,哪怕嘲讽他是舔狗又如何?

世事如书,我偏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

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

所以说像“傅景南”这样的男,哪个孩得到他的心,那当真是一生的幸运。

这部青春小说一出,怕是不知道有多少孩子会去嫉妒“陆曼舞”的原型——顾清歌。

这可就上了顾清歌的大当了,因为“傅景南”的原型,其实也是她。

假如顾清歌上一个的话,她也能做到这样。

那么顾清歌会上谁呢?

当然是她的朗读者了,谁在朗读她呢?

当然是屏幕前的你。

除了你之外,顾清歌谁也不

……

这个时候,飞芸忍不住去联系了她的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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