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联姻(2/2)

来,确实如陈兴安所说,他只有这一个妹子,母亲只有这一个儿,若是能够与林家结亲,那么依照联邦和明州的法律,妹妹和母亲对他的财产也是有继承权的,也许这后就是一处可供下手的绽。

而且明州家族之间,子婚事联姻,以壮大宗族势力是普遍存在,他自己纵然可以任一些,但是林怜儿却不见得能够抗拒住来自社会和宗族的压力,所以早做打算,寻找合适的、知根知底的选,倒是应当的,免得后因此事被打个措手不及。

而且陈氏有意与自家联姻,他早就知道,自己可以说已经拒绝了陈氏,妹子如果说再直接拒绝,就不大合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