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混口饭吃(2/2)

一下语言,可以缓缓道来。

原来归化城那边的市场,随着蒙古商的加,所有的以货易货,都在向着以银子易的方式转变。

决定这种变化的,就是马市。

因为马市的价格是固定的,都是以王则之规定的价格来易的。

这个价格对于牧民还有商都是公平的。

所以,现在的牧民多选择先去马市卖马,把马换成银子,再去商们手里买盐、茶、粮食等货物。

加上蒙古商开始向杀虎靠拢,这些渐渐摸清了货物的价格,他们出一趟关能赚到的银子越来越少。

现在还能赚钱的只有两种货物了,一种是茶叶,一种是铁器。

铁器是禁物,像他们这种小商贩是弄不到的。

茶叶要到江南之地去采买。

他们这种小商贩不知道采买渠道,就赚不了这两种生意的钱。

于是,他们就铤而走险,向着塞外更远的地区去做生意。

这个皮毛小商贩,就是由杀虎出关,经镇虏卫中转,再北上去西土默特的驻地哈朗兀一带,以丝绸之物换取一些皮毛为生的。

小商贩所说的哈朗兀,是土默特右旗一带。

没想这个商贩胆子挺大,一个就敢跑去这么远的地方。

那里靠近黄河,距离归化城两百多里地,眼下并不在王则之的掌控内。

“你胆子挺大,行了,没话问你了,你下去吧。”

“小也只不过是为了混饭吃,没什么胆子大不大的。”

小商贩嘿嘿一笑,兴高采烈的下去了。

他下去之后,又把王则之给他的那锭银子拿出来咬了咬。

当他再次确认银子没问题之后,开始眉飞色舞的跟身旁的吹嘘起来。

在他身旁围着一些通事还有牧民,当他们知道送件礼物,卖个消息就能有一锭银子之后,一个个都心动起来。

可是,明眼都看出来,王则之是这群军士的领。

由于这个时代边关将领如同强盗一样的作风,这些有些害怕,哪怕是心动也不敢上前搭话。

不过,有一个除外。

这是一个中年牧民,他身上纹着老鹰的纹身,右手臂上披着厚厚的皮革。

他打开一个笼子,放出一只鹰,那只鹰一出来就站在他的手臂上。

“啊,尊贵的领啊,原上的苍鹰有兴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