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七十二葬(2/3)

凿亦无寸土,当将顽石带去,以抖其煞。天雨,则水从石缝流出,所谓煞也。天阳照临数年,然后煞消,而水自止,再用吉土培之。又数年,然后葬之。

(2)屏葬法。大地龙局甚是可场多煞石,须尽行屏去,以吉土培足,少待数年再葬,使煞气不侵,生气自旺。

(3)衣葬法。有龙甚佳,浑身是黑石,凶徒之产,在所不免。衣法,以盖石上,铺极细黄泥,经雨,偏撒松子。数年后,若然青翠可,木莲、蒲子亦可。

取龙虎而立法者,凡九:

(1)钻葬法。小巧阳窝,开金井,筑土坚固,小起坟堆,以龙虎低故也。

(2)翼葬法。龙到,借外山作龙虎,以关堂气,只有两肩无盖,被风吹,生气便散。将客土增起两蝉翼砂,便得。

(3)壅葬法。龙格贵局势,秀砂。自是处,一片平石,无近身龙虎,又不容于裁。窝用客上,壅成小龙虎,以护。形喝“飞龙啸天”。

(4)国葬法。平洋处,罗城固密,只无近身龙虎,又无近身界合,则周围筑墙,以围其气。凡围三匝,出门路俱三。奇定法。

(5)凹葬法。结处,或左或右,有凹处,则贼风,须于凹处砌一空圹,与正相连,浅同之,又于圈外,筑一小山,以蔽其凹,则房分均,而福力大。

(6)伏葬法。龙虎贵相让,斗便不佳。可以力伏之。有二法:一则创平之,一则联为一,内堂蓄水,从左右九曲放之。

(7)曲葬法。龙虎要曲。曲则有明堂,有**,财禄方裕。倘两臂直出,极大之地,亦衣食维艰,离乡得福。

(8)阖葬法。下砂不足,用工补出,谓之阖阖,即吸之也。

(9)辟葬法。上砂有余,用工掘去,谓之辟辟;即阳嘘之也。

前小明堂,而用法者,凡九:

(10)注葬法。龙势涧大,元辰远,立尽处,则气薄。旺处,则龙气不住。注法,于气旺处立,前开一小明堂,或方,或圆,大倍于,较金井一二尺,将雨旁,裁出虾须水,以会之,复以薄石板,盖其堂,外视与金井低平,而石下注水流通,脉遇水止意也。

(2)隐葬法。龙脉到,气旺已土,而余气尚去。隐法,于气旺处立,放棺,不起坟。于受堂处,作一假坟,放水,立碑。亦生气贯棺,不贯家。山水朝家,不朝尸之意。即内接生气,外受朝堂之旨耳。

(3)兜葬法。有倾泻,则势不止。主伤小,而艰于衣食。法当于数丈前,堆一小案。兜之,可救其失。

(4)裁葬法。龙真的,砂有微疵,可以裁取。

(5)明葬法。明堂团聚,而不舒畅,则顽蠢瞽目,衣食艰难。法令于前水聚处,开一池,则光明轩豁矣。然可用于正局,不可用于零局。

(6)制葬法。贯龙结,铺出姻褥,成平地火星。当于前开一方池,引随龙水会之。择吉方出水,则尖利之砂可制伏矣。

(7)蓄葬法。外堂宽阔,内堂又直出,终为美玉之暇。故筑坝蓄水,以聚其气。

(8)清葬法。有等大地,是一片牛皮,细审之,两旁微分龙虎,中有微起脉气。清其界水、明堂,则内生气自旺,形喝“蝶扑梨花。”

(9)潴葬法。一泓箭,定是孤寒。宜掘一大池,酷之,则直之煞,脱矣。

控制山川之法,凡五:

(1)阻葬法。龙已结,而余气复去,法当凿沟井,使山去之形有止蓄之意。形行则气行,形止则气止也。

(2)留葬法。龙有真,而去山不相回顾,则其反面,堆其钩脚,使去山有卫我之,而妻孥无拗别之病。

(3)挨葬法。有凶煞恶水,或种树造亭台挨之,即仙家避劫意。

(4)招葬法。有吉水,而不,则除去其阻,有秀砂而不显出,则削去其障。常有近案丑,而远朝秀,削其近丑,以招其远秀。

(5)席葬法。席者,有其地而无几,无座也。设几、设座,客之来即主之迎矣。其受出,涧大弥漫,故于前开一小明堂,两旁开虾须水会之。其外原基,即作近身龙虎本案,富贵便得法。与注相似,注以止气,席以邀局也。理与招相似,招则去浊迎清。席则作主迎客也。

大动龙神之法,凡二:

(1)开葬法。刀仞山巅,灵气为木蒙蔽,虽有佳地,葬之不发。开法,纵火焚烈,使阳光照临,暗潜消,富贵自得。

(2)凿葬法。卜地首尝泉,真龙的,而近地无泉者,当于少祖跌峡受胎处,左右各开一池,则龙神灵动,葬之发福。

如金陵疏准,而王业肇基。吴山开六井,而文跻盛。皆是天气动于上,而为应于下。惟神明之师,乃能以应天也。此非凭空谬撰,只玄空捉定。

尝见蔓之有瓜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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