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养廉(2/3)

励管员廉洁习,并避免贪彡亏事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建立养廉银的初衷是因为清初管员俸禄比较低,这直接导致了清朝贪~+~腐~横行。

根据史书记载:清朝管员的薪俸非常微薄。

一品管的俸银每年不过一百八十两,每月只到十几两银子(京管有所谓“恩俸”,即照原俸饷另给一份;另外给一点有限的俸米),小一点七品管知县之类,每年俸银只有四、五十两,每月仅四、五两银子。

按常理来说,这样微薄的收在当时的社会中,只能算是小康型或温饱型的生活水准。这导致了州管对民的盘剥。

当时,凡是州、县管,主要靠征收钱粮时进行盘剥。钱粮就是田赋,最初征收实物,后来改成“折色”,即征收银子。无论征收实物或银子,都有一种“耗羡”陋规,所谓“耗羡”即指在征收银粮时,以弥补损耗为由在正额之外加征的部分。

一般况下,征收的银两中,每两加征四至五钱作为火耗;粮一石加征二升到一斗几升,整个州、县总量是一笔可观的数字,实际上这笔耗羡并不归公,完全了州、县管的私囊,成为公开的、照例的好处。有时候各种各样的额外陋规,甚至超过正常税收的十几倍。

而且,清初很多管员在雍正前根本无薪水可领,又白银购买力越来越低,所以必须从百姓身上剥削。

因此在康熙末年几乎是无管不贪,甚至康熙本也不完全反对管员贪彡亏。

因此,雍正帝设置养廉银制度,“知大臣禄薄不足用,故定中外养廉银两,岁时赏上方珍物无算”。

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

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本薪的10倍到100倍。

光绪《清会典事例》记载:总督为13,000至20,000两,巡抚为10,000至15,000两,布政使为5,000至9,000两,按察使为3,000至8,444两。

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银,养廉银则达10,000两银。而台湾总兵年俸67两银,军事加给144两银,而养廉银则为1,500两银。

“都司全年俸薪、马、养廉银四百四十九两,千总俸薪、马、养廉银一百九十二两,外委养廉银三十六两,增设各兵加饷银九百五十二两耳,凡共需银四千六百余两。”。

但事实上,养廉银并没有完全解决管员的生计问题。

一般的京管并未有足够的银钱收,所依赖的是地方管的冰敬与炭敬。

“冰敬?那是什么?”

“炭敬难道是买煤炭?”

曹七七摇了摇

“归根究底,冰敬、炭敬都是一种前规则”

“冰敬”是指明清时期地方和下级管员在夏季给六部司管的“孝敬”,“炭敬”指的是冬季的给六部司管的“孝敬”

二者打着“为京管消暑降温”“为京管购置取暖木炭”的名义,既不提到“钱”“财”二字,无丝毫铜臭之气,又兼有体贴微之意。

“服,大写的服,送礼送到这份上也是牛皮”

“这岂不是和孔乙己一样?”

“读书的事,怎么能偷呢?”

“面子问题”

曹七七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这是管场的规矩,三节两寿、某缺补差、“冰敬”、“炭敬”都必须送礼,但是并不在台面之上,是谓“潜规则”。”

曾国藩的家书中也曾有提到冰敬炭敬:曾国藩担任翰林院检讨后,家书提到:“男目下光景渐窘,恰有俸银接续,冬下又望外官例寄炭资,今年尚可勉强支持。至明年则更难筹画。”。

“哦吼,原来,老曾也是一俗

“当时社会环境如此”

曹七七懒得理会他们的争执,继续说道:

“养廉银不仅没有完全解决官员的生计问题,反而助养了官员的豪奢之风”

据记载:

道光九年进士——张集馨从道员升任按察使后进京觐见的花费是:“别敬军机大臣,每处四百金,赛鹤汀不收;上下两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或通信办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书、总宪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递减;同乡、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应酬,共用别敬一万五千余两”

从中可见一般。

《清朝文献通考》批评:“愈丰而累愈重,知有私不知有公。纵倍给薪津,岁增经费,何补若之挥霍,空益小民之负担”,这是因为“廪既厚,纵侈随之,酬应则踵事增华,服用则豪奢逾度。”再加上晚清财政困难,俸银、养廉银常常停支,官员“借于养廉不足,肆行侵渔”。

除此之外,

有一种说法:清初文管的俸禄标准是依据万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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