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倔犟又严肃(2/2)

这钱都不知道掉在这里多久了”

“你这是盗窃罪了,我拿去警署”说着书静涵一把抢过了钱,然后真去警局上了。

王冠熙内心mmp。

在内地,捡到钱不,在法律上并不犯法,只是在道德谴责一下。

在香港,拾遗不报等同于盗窃罪,最高量刑可以判决10年,而且这个拾遗不报的定义是失主找上门来,把钱还了,也是等同于盗窃。

但是真不,也没事的,1万元,谁理你阿。

“你怎么一定要拿去警署啊?”王冠熙问道。

“这是别的私财物,你拿了就是盗窃了”书静涵很严肃。

随后她进去了警署,给了阿sir。

阿sir问:“这是你捡到吧?三个月后没有失主认领,就归你了,仔,你叫什么名字?”

书静涵:“是他捡到的,记他名字吧,到时候给他。”

王冠熙连忙道:“不是我捡到的,是她捡到的,不关我事。”

香港的法律,拾到的钱物三个月失主未认领的,便归拾到者所有,小丫,你不要是吧?

三个月后,还是你的。

阿sir都懵了,道:“这钱是你上的,就记你名字了,三个月后,没领,我会打电话给你。”

书静涵:“阿sir,三个月后没有领,你就帮我拿给对面的孤儿院吧,这钱我不能要,给那些需要帮助的吧。”

“ok”

接着王冠熙跟书静涵继续去上学了。

王冠熙问:“你怎么送去孤儿院啊?”

书静涵:“给有需要帮助的阿”

接着两到了学校,简单集会,唱歌,然后上课,王冠熙有些闷闷不乐。

就这样白白损失了1万港元,还不讨好,算了,就当做慈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