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换这根(1/2)

子受却意味长地看了曾秉一眼,问道:“倘若朕一定要处以宫刑呢?”

曾秉知道不反抗就会被割,当然得硬着皮道:“倘若陛下执意如此,和夏桀又有何异?臣为三朝老臣,自然劝谏陛下遵循祖制,今陛下若行此酷刑,臣便撞死于殿上!”

子受一乐,得,又来个要撞死的。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撞柱子的散宜生刚被抬下去呢!

一撞估摸着快脑震了,正好替一下!

子受转而问向其他文武:“诸卿认为,曾大夫为如何?”

见纣王问及自身,当即便有许多不忍的朝臣站出来。

“曾大夫乃三朝老臣,为官清廉,为正直,勤政为民。”

“曾大夫曾被帝乙先王夸赞有傅说之风。”

“曾大夫.....”

这....

还真是个好官。

不过他卖儿。

这时候的们,觉得卖儿没什么问题,因为是常事。

主要问题在于,们认为将儿辛苦养大,最后却成了别家的子到夫婿家,相当于多了一个劳动力。

所以这时候男方就得支付方家属一定数额的费用,其实就是变相卖儿,也就导致曾秉当街卖儿之后,有那么多响应。

因为只不过是把婚嫁暗着卖儿变成明着卖,区别不大。

反正这时候连自由恋都没有,看似关雎赞美了姬昌与太姒的美好,如果不是姬昌家大业大,还真娶不了太姒,更别提什么搭船为桥了。

儿也是上辈子彩礼的雏形,不值得提倡。

更何况现在的们怎么看,子受不在乎,反正当昏君,挨骂的事冲我来就对了。

子受也不理会群臣的焦急,大声道:“曾秉当街卖,将其拿下,处以宫刑!朕倒要看看,他到底是要撞死还是要受刑!”

余化还没动手,却是高三跑来,也不顾有阻拦,硬生生冲殿内。

“陛下,臣有奏!”

子受颔首:“奏。”

“三年前,曾秉造新宅,暗中令巫祝祭祀,以为柱。”

“两年前,曾秉纳一巫为妾,未至半月便弃尸荒野。”

“去年三月,曾秉纳张家三姐妹为妾,七月,大姐、小妹死。”

“去年九月,曾秉于摘星楼见仙姬美貌,暗中豢养巫,以供欢愉。”

高三含怒叱问道:“曾大,在下所说,可有虚言?”

曾秉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那又如何?同僚皆知在下好色,莫非有罪?”

“还是说高大要以祀治罪?陛下两年前严禁祀,在下却是在三年前行事,此后无有再犯,莫非也有罪?”

群臣也微微点,压根没什么啊!

好色怎么了?取妾怎么了?身居高位谁不是有几个美妾?

至于三年前祀....

那也没办法,纣王严令之前,几代先王都努力过,但没有形成法令,家暗中祭祀也没法惩戒,而且家在严禁之后也没有再犯是不是?

至于豢养纳巫为妾,这更没什么了,没有以巫祝取信于,曾秉也没有因此提倡什么巫祝之道,只是纳妾,巫不就和寻常子一样吗?

唯一让群臣觉得有些不妥的,就是曾秉说家贫无以维持生计所以才卖儿。

这样取妾,也难怪没钱,怪不得旁

子受已然怒极。

合着你卖儿补贴家用是因为取妾太多无以维持生计?

娶了四个妾结果死了仨,还有一个弃尸荒野,你这是取妾还是打猎?

鬼知道那些妹子受了什么非虐待,难怪你一个三朝老臣会生出几岁的儿。

做官做的的确清廉,但是私德有问题啊!

这时候的们看来没什么问题,但我看来有问题,这已经不是看不看得惯的问题了。

子受大喝道:“方相、方弼何在?”

镇殿将军方相、方弼出列,甲胄在拱手的动作下哐哐直响:“臣在!”

“曾大方才不是说要撞死于殿上么?朕想了想,为君者当从善如流,既然曾大有此意向,朕也应该听从。”

随即指挥方相、方弼道:“拿下!拉开百步,将其撞死于柱上!”

方相、方弼齐声道:“遵旨!”

当即一左一右抓住曾秉的臂膀,又腾出一只手来,按住其颅。

太快了,朝臣甚至都来不及阻止,纣王怎么就突然发怒了?这点事也要杀

这...若说宫刑还能接受,处死却是有些过了。

子受忽然一抬手:“且慢。”

大臣们松了气,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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