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六章 视角(3/4)

法律的原始环境’,不受监管,享受不到法律这一社会契约带来的好处,其所作所为都出于生存这一类本能,

同理,他们不应受到文明社会的事后审判。”

蜜蜂摇了摇,“凯文律师,您的这两种观点似乎相互违背啊。”

“是这样没错。”

骡子学着李昂的样子点了点,“同一事件从不同角度,能得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尊重法律条文有错么?没有。

尊重以类共存为基石的立法神有错么?也没有。

但在复杂的现实世界,并不存在简单的对与错,或者说,简单粗评价对与错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体现,是主动舍弃了理思考这一类最重要工具。”

骡子故作沉地叹了气,“法律的基础是公众认同,

在没有超凡能力的现实世界,维系类社会关系与秩序的力量,并不是枪炮武器、银行存款、信息获取权限、知识水平、社会地位,

而是之间的认同。

这是一种极度抽象的概念,有了公众认同,才有了钱币,才有了国家,才有了文明,甚至连任的身份都源于公众认同——

若众承认,那乞丐便是国王,若众否决,那国王也能瞬间变成乞丐。

在此次案件中,大多数民众都理解并同四名探险队员的处境,舆论显示,超九成支持探险队员无罪,或被判处象征的惩罚。

站在法律必须彰显公众道德、指导道德的角度,这四理应被判处无罪。”

蜜蜂闻言忍不住摇了摇,“文明制定的法律,确实应该为绝大多数民而服务,

民的意志体现,也就是舆论,对于执行法律而言并没有多大益处。

舆论建立在现有证据之上,是绪化的,可以被为引导,随时有可能发生改变,

前一天舆论山呼海啸要求释放嫌犯,

后一天因为新证据的出现,舆论又山呼海啸要求立即处决嫌犯。

假设调查过程中,能清晰找出所有证据、还原案原貌,假设公众都能理思考,思熟虑,

那么按民意志来审判,并没有什么问题。

但在实际调查过程中,有太多因素扰,根本不可能做到完美还原案原貌,

所以舆论直接涉裁决并不可取,正确的做法,是让舆论推动法律的完善。”

“哦?”

李昂心中一动,瞬间发现了蜜蜂话语中的问题,

指导骡子问道:“就连冥府,也无法还原案原貌么?我还以为,冥府会有某种道具,能够完美再现魂灵的一生。”

“你的思维很快。”

蜜蜂张开了嚼吸式器,做出了“微笑”的表,“冥府是有这种道具没错,

不过这就要涉及另一个问题,即公众意志的范围是否该局限于类。

这一点我们稍后再讨论,

你不放继续讲下去。”

“好的。”

骡子同样笑道:“若从为不齿但实际存在的功利主义角度出发,法律希望所有都能活下去,

如条件不允许,则应保证大多数命都能得到保护——四行为无罪。

若从务实角度出发,此案中四名探险队员完全可以等到有饿死再吃尸体,或者先吃自己的身体,如脚趾等不关键部位,

他们还有力气杀,也就是说并未陷到生死两难的绝境,不符合紧急避险法律的要求——四行为有罪。

若从道德角度出发,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法律制定者、法律代行者自己也是,在该困境下很可能做出与探险队员同样的选择——若自己都做不到,则不能苛求别做到,四无罪。

若从维护法律尊严的角度出发,严惩犯罪行为能够威慑潜在的犯罪者,进而维护社会秩序,如有用心险恶者故意制造类似困境,放任行为有可能会导致更大规模的犯罪——四行为有罪...”

“等等!”

蜜蜂出言打断了骡子的话语,他前倾身子,前所未有地认真问道:“凯文先生,围绕这一案件您可以例举出无数种观点,

但我更想听,您自己的意见。”

“我?”

李昂低思索,想着如何发言,才能符合凯文律师这一设。

良久,他才抬起来,斟酌说道:“类永远是有局限的,永远无法超脱自身、所处环境、时代等因素,来看待问题。

由于这种局限永恒存在,

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必定无法做到道德、公平、正义的完美平衡,

只能退而求其次,将一部分责任付给其他

其外在表现,

就是一些法律变得机械呆板,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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